刘正清律师:会见张圣雨的艰难过程

【新唐人2015年05月02日电】2014年10月3日张圣雨(张荣平)突然失踪后,外面的朋友就意料到张圣雨可能是被公安抓捕了,因张之前经常以所谓“寻衅滋事”、“聚众打乱社会秩序”等普通罪名被捕,所以大家都以为这次失踪仍然是这样的普通罪名被抓,万万没想到会是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抓。

为此朋友们就在四处打听张圣雨的下落。因之前,张圣雨在我处留有授权委托书并嘱我他一旦被捕就要我担任其辩护律师,我得知此消息之后,也在四处寻找其下落——2014年10月5日我持会见手续和授权委托书到广州市越秀区拘留所要求会见张荣平,越秀区拘留查无此人;

2014年10月9日到越秀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张荣平,该所告知无此人;2014年10月29日到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要求会见张荣平,该所告知无此人;

因当时王默、谢文飞等人均关在越秀区看守所且已有律师会见了他们,故朋友们又说张圣雨肯定是关在越秀区看守所,于是我又于2014年10月30日到越秀区看守所要求会见,该所仍然称查无此人。2014年12月初张圣雨托其同仓出狱的仓友带话出来给外面的朋友说他没钱要外面的朋友送点钱给他,这时我们才知道张圣雨关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于2014年12月8日我即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办理会见张圣雨的手续,该所称张圣雨(张荣平)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要会见须经向办案单位申请,当天我即向广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办理申请会见手续,第二天广州市公安局张荣平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越秀区看守所犯罪向我出具《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不让我会见。

2015年2月3日移送到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到此阶段不管罪名如何律师都可不经申请就能会见了,但2015年2月5日我到该所办理会见手续时,该所却又说张圣雨与唐荆陵案有关联不让我会见(我是唐荆陵案的律师),2015年4月27日广州市检察院案管中心打电话约我2015年4月28日上午去阅卷,2015年4月29日我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办理会见时居然还是不让我见,理由仍然是张圣雨与唐荆陵案有牵连,后经据理力争将唐荆陵案的起诉意见书和张圣雨(张荣平)案的起诉意见书给他们看,确认是分别为两案且互不牵连之后他们才让会见张圣雨(张荣平)。——此举显然违反了刑诉法的规定,剥夺刑诉法赋予作为犯罪嫌疑人会见律师的权利。

自2014年10月3日至2015年4月29日长达6个月26天律师无法会见到他。2015年4月29日我是第一次会见张圣雨。

(因前天太忙在会见张圣雨时的一些话来及写出来现继续前天的微信——见附后)张圣雨说:“……(接前天的微信‘新唐人记者’)反正当时我也抱着死的心态,因我不怕他们,另外(被捕)第三因我不能走路,他们就拉我出去提审,拉提审犯人大厅时,我很愤怒,抱着必死的心态,我用膝盖顶住一武警要打,当时武警没打我,跟几个武警斗嘴,很奇怪当时武警没还手打。

当时我的心态就是希望他们把我打死,我当时有绝望的心态。后来主管跟我说‘你运气好,你这次遇到的是新兵,如果是老兵会把你打死’。好多事是天意,天意要让我活下看到共产党垮台。

第一天到第三天我都是这样跟他们对抗的,他们提审我的时候我就是喊口号、对抗。第二、三、四天没吃饭绝食。第三天下午的时候有一个人劝我,开始也有很多人劝我都劝不动我,第三天那个人打动了我,他说‘你的事业还没完成,外面有这么多人关心你,你要为他们想想’——这句话感动了我,所以后来我就不绝食了。

我现在正在反思我过去的一些做法,怎样让身边的人接受我,我现正在看《论美国的民主》、陈志武的《金融的逻辑》、《全球通史》,我很想看《圣经》。另,我被钉在床上的那几天仓里的人打我,我报警,员警不来,我大声喊‘这里打人了,打人了’这里的员警也不理睬。他们打我的原因是:我绑在床上妨碍他们,我拉屎、拉尿、吃饭都要他们护理,我锁在床上半个月没拉一次屎。”

最后张圣雨说:“我这个不太会说话,我知道大家都在关心我,我不知道怎样表达对他们的感激之情。同时还特别感谢马胜芬!”

附:【张圣雨案通报】今天下午(2015年4月29日)我终于会见到关押长达七个月之久的张圣雨(张荣平)。

张告:其右脚很疼,要看守所医生带他到医院去检查,医生只是看了一下,但没有带他到医院去检查;2014年10月3日被广州市国保支队第一大队抓捕,当时国保没有向他出示拘留证,后来找他们要,他们就给了一张影本,还扣押了他4张银行卡、身份证、手机、钱350元,除手机有扣押清单外,其余都没扣押清单;第二天(2014年10月4日)因喊 “打倒共产党”、“消灭独裁政府”、“废除一党专制,建立民主中国” 口号,被管教打了,后又用铁链将其钉在床上(手带手铐,脚用脚镣钉在床上不能活动),时间长达15天。

第二天管教查仓时,因其躺在床上没起来,管教就用手铐砸他的头,他当时很气愤就用带铐的双手回敬了他一下,结果手铐将该管教的手划破,后来该管教说他袭警,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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