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警方索赔1300万”

【新唐人2013年9月30日讯】2013年9月26日上午9时,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陈信滔诉第一被告徐承平(已被执行死刑)家属;第二被告原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已出逃美国)亲属;第三被告福州市公安局;第四被告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民事连带赔偿案。

该案引起社会各界密切关注。法院外聚集了近百名要求旁听人员,可是各方只有5张旁听者,只有40多名旁听人员有幸欣赏到各被告绝妙的狡辩表演。广大公众痛失现场接受法制教育良机。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法院外,福州国保出动了、福州市公安人员出动了、福州便衣特务出动了、保安出动了、法警出动了。并且,从法院大门外一直到大院,一直到大厅通道,一直到审判区通道,直至法庭里面,都是法警、法官,有近百人之多!真是如临大敌,草木皆兵!兴师动众!劳民伤财! 何以如此紧张兮兮?

因为: 这是震惊天下的福州警匪勾结滥杀无辜的“2001年2月20日枪杀案”。

当天晚上11点最黑暗时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勾结黑心老板徐承平,晋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长、全国优秀民警,福州十佳警察刘雄,重案中队长陈世滨,刑警沈思忠、郑明和岳峰派出所刑警中队长郑军,手持微型冲锋枪,埋伏在福州市旧车交易市场向端坐办公室内的卞礼忠射出150余发子弹。卞礼忠全身中弹47发!枪声震惊天下!

陈信滔老板因外出,侥幸逃过杀身大祸!却被违法羁押三年时间!

直到2004年3月31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队长,二级警督王志刚等人奉命秘密深入福州督查,才使福州2.20枪杀案骇人听闻内幕石破天惊,大白天下!

这是福州安祥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老板徐承平,为了抢夺福州二手汽车市场巨大利润蛋糕,利用他与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好的不得了”的关系,杀掉竞争对手,抢劫市场的毒招狠招!市场内29部轿车和全部办公设备材料,被抢劫一空!给陈信滔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官方拖了十三年,终于开庭审理附带民事赔偿案。
陈信滔索赔1千多万元!事实理由证据是:

他在福州最早开拓二手汽车市场,长达10多年时间利润巨大!在他之后的二手汽车市场老板,至今个个拥有上亿元资产。

他又被福州公安违法羁押长达三年时间,导致公司经营中断,造成巨大损失,要求赔偿。包括要求1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万万没想到,法庭上,四个被告却使尽手段解数,极尽狡辩能事,将狡辩十八般技巧表演得淋漓尽致,所有被告都不是适格被告,都不须承担一分钱赔偿!令人叹为观止、跌破眼镜!

令人不得不惊叹!狡辩真好!狡辩真妙!狡辩真绝!

被告1律师狡辩术尤为突出。狡辩雄辩浑然一体,天衣无缝!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口才甚佳,令人印象深刻。问题在于,过犹不及,物极必反,效果适得其反!

法庭上,为特殊场合,不可避免,允许狡辩。只要狡辩有理有据,符合法理,符合逻辑,令人信服。

被告1律师为了化被动为主动,采取以攻为守狡辩术,在洋洋洒洒,洋洋得意之际,浑然忘记。自己是被告代理人角色,更忘记自己采用的是狡辩术,自以为已经变脸为法官、检察官,反过来控诉原告:“原告为利驱使,才导致本案悲剧发生,是本案始作俑者,毁了几个家庭,不思反省,反而变本加厉,又无端状告被告1无辜家属。”

被告1律师大言不惭,振振有词。真是为了狡辩,不惜抹黑原告,不惜黑白颠倒!不惜是非颠倒,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良心良知泯灭!

本案早有定论,正是 被告1徐承平,身为福州安祥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老板,已腰缠万贯,又贪得无厌,为了牟取暴利,抢夺原告十三年来辛苦开创福州二手汽车市场巨大利润蛋糕,利用“关系好的不得了”的被告2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不惜借枪杀人,大开杀戒,抢杀卞礼忠,洗劫原告29部轿车和公司全部财产,罪恶滔天,才被执行死刑!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被告1律师却猪八戒倒打一耙,反倒耙到自己头上,损人自损!
原告陈信滔毫不退缩,挺胸正面接招,坦然面对毒箭,刺刀见红,针锋相对又不失幽默:“天下熙熙攘攘,皆为利来。我对被告1律师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敬业精神深为钦佩。”

陈信滔的代理人福建著名老律师林洪楠主任义正辞严:“今天,陈信滔绝对不是为私利诉讼,而是为社会公平,为社会正义!”在法庭上,给利欲熏心,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注入亮点正能量,展示老共产党人党性原则和高度社会责任感,是今天庭审原告方画龙点睛精髓之笔。

四个被告代理人都不约而同采用耍赖狡辩术,都称自己不是适格被告。目的,让原告无的放矢,以摆脱自己被告被动地位。
被告1律师辩称:“被告1财产已被法院终审判决没收。原告只能去告没收财产的国家”。

这种似是而非的狡辩,只能忽悠无知孩童。被告律师不是书呆子吧。须知,法律明确规定:国家没收罪犯的财产,必须先行清偿受害人的损失。何况,时至今日,在尚未清偿受害人损失之前,国家也尚未没收被告1财产。被告1律师并非无知,而是意在转移目标。可是,徒劳无益!原告要诉求被告1 家属承担赔偿巨额财产损失权力,不容剥夺!

被告1律师自以为聪明出示被告1家属已声明放弃遗产继承权。所以,不是适格被告。原告无权起诉被告家属。

殊不知,被告1与家属之间的关系是既成事实,无法否认。即便被告1已被执行死刑,但他们的亲属关系并没有被枪毙灭失。财产已被判没收了,已无财产可继承了。再声明放弃继承,只能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纯属“此地无银三百两”可笑伎俩。不过三百两百银已被判没收了。法院可以径直判决遗产无须留给家属一小部分,可以尽数赔偿给原告了。但是,在法院终审判决执行之前,被告家属还只能屈尊就列被告席,也只能花钱请狡辩律师坐被告席代劳表演了。

被告2代表顺着被告1律师竖立狡辩竹竿往上爬,呼冤叫屈:“原告已经受过冤屈,不能为利,再冤及被告2家属。”被告2代表既然承认原告蒙受巨大冤屈,坐牢3年,损失一千多万元。家属不想代王振忠受过,坐被告席,可以理解。很简单,只消动员王振忠从亡命美国归案自首即可。

王振忠的家产与家属有密切关系。法院要审理处置王振忠家产。家属只能坐被告席。这是法院为被告家属量身定制的被告席,合适得很!不要客气!请上座!

被告3福州公安局,被告4晋安区公安分局代理人都一致耍赖狡辩,自己不是适格被告。因为,被告席实在太不光彩!太黑恶!太血腥!太难闻!太难受了!不止是如坐针毡,而是如坐火炉,屁股都被烧焦了!只能一再狡辩:“2.20枪杀案,不是职业行为。”

这种狡辩,根本不屑一顾,不值一驳!因为事实胜于雄辩,更胜于狡辩!

让事实说话:

2011年2月20日黑夜,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与徐承平合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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