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张曙光身上 体现贪官“七大特质”

【新唐人2013年9月15日讯】本周,有两大新闻始终占据着新闻榜的前列,一则是“李某某案”几名被告人律师之间的“口水战”,给外人的感觉就是,中国的律师也都善于表演,庭审过后还在继续演戏。另一则就是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审了。

从媒体发布的“张曙光案”有关消息分析,笔者以为张曙光肯定又能保命一条,而且和他的“顶头上司”刘志军一样,并不牵扯到家人,这是刘、张的另一过人之处。而纵观张曙光的种种所为,笔者以为在他身上,体现出贪官的“七大特质”:

特质一:贪得无厌。此前曾传张曙光涉案金额超过20多亿美金,一时震动全国。而公诉书称,张曙光收受和索取13家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755万元。这个金额虽然在神奇的中国已经不能引起太多人的关注,但它确实相当于一名普通职工1000多年的工资收入,如按照目前的《刑法》规定,张曙光应该死几百次。不难了解,张曙光绝不愧“贪得无厌”称号。

特质二:包养情妇。这应该是中国贪官的共性,曾有权威部门发布,中国95%的贪官都有情妇。而笔者曾戏言,那5%是女贪官,拥有的是“情夫”。法庭上,张曙光供认有行贿企业向其情人“月供”1.6万元工资款。张曙光道德败坏得还很有特点,居然敢睡刘志军的“马子”。

特质三:“裸官”。他的妻儿早就移居美国,其在美国的别墅占地近3万平方英尺(约合2793平方米),住房面积为4100平方英尺(约合381平方米),拥有五间卧室。我就在想,这样的“裸官”缘何能长期占据重要位置?我们对“裸官”的管理缘何如此不“给力”?如今张曙光被起诉,转移至美国的资产还能追回来吗?

特质四:攀做“学霸”。今天《新京报》一篇题为《张曙光参评院士仅差1票 30人专家团队帮其写专著》的文章披露,张曙光在法庭上供述,称当年收受企业2300万元,是因参评院士“需要花钱”。该文除了暴露金钱已经侵蚀院士队伍之外,更暴露出中国的一些官员、企业家,不惜花费钜资,攀做“学霸”的丑陋嘴脸。

特质五:敢送。一是给领导送钱,而且出手很重,一般领导很难抵挡得住诱惑;二是给领导送美女,包括洋妞,刘志军就是他的主要服务物件。现在看来,如果不是刘志军“落马”,估计张曙光至今还在继续“捞钱”呢。

特质六:“日理万机”。法庭上,张曙光声泪俱下:称“我对不起我85岁的老父老母。10年了,我没有和我的老父老母吃过一顿饭,原谅我吧。”这些贪官,得意的时候总是习惯于推杯换盏,热衷于觥筹交错,过惯了前呼后拥,笑脸相迎的日子,哪里还能记住年迈的老父老母?笔者为此发微博评论; 中国的很多官员,多了“官性”却少了“人性”。平时不是巴结领导,就是被下级巴结,根本没有“家”的概念。笔者曾呼吁,请中纪委将官员在家吃饭的次数列为考核内容,那些天天陪家人吃饭的官员,肯定坏不到哪里去。

特质七:人品差。法庭上,张曙光自称“人品差”,身为“裸官”不甘寂寞而包养情妇。笔者此前曾分析过“裸官”不一定就是贪官,但“裸官”肯定更容易变成贪官的几条理由,其中就包括“裸官”因为不甘寂寞而更容易“养情妇”,因此需要有不义之财。而身为正局级的张曙光自称“人品差”,就令人不得不思索一个问题了,为何这些“人品差”的人更能得到提拔?

应该说,从张曙光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贪官群体的缩影。反腐机构有必要采取“倒查法”,凡发现官员有此七种特质之一的,可列为纪委的“考察物件”;如果有多项的,抓进反贪局则“绝对不会有冤枉的”。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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