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男遭34车碾轧 无一停留报案

【新唐人2013年07月22日讯】近日,广东江门男子唐某在G15沈海高速公路发生车祸后,被随后经过的33辆车碰撞、碾轧,最终身亡。这期间,没有一辆涉案车停留或报案。

据大陆媒体7月22号报导,这起车祸发生在6月30号,当晚,唐某倒卧在往广州方向的主车道上,已死亡,江门交警确认,经过事故现场的众多车辆中,有34辆车涉案。但是,却没有一辆车停下报案。

报导分析说,根据大陆现行的《交通安全法》,被害人在深夜穿过禁止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本身有过错,这起案件中所有涉案车加起来也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上海律师李天天:“是有这么个规定,如果是完全是个人的责任,法律上只能赔车辆有责任的10%。”

上海律师李红华也指出,前面的几辆车已经把人轧死,后面经过的车碰撞、碾轧,只能说是道德问题。

上海律师李红华:“后面的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不过,2011年在四川成都的龙华路上,多辆汽车撞死曾某,前面的几辆车都逃逸了,最后一辆车车主彭某主动报警。日前,报案车主彭某却被中共法院判决,要承担80%的责任,总赔付金额约40万元。

对此,大陆网友纷纷评论说:“这社会谁敢停?停下来很有可能倾家荡产”;也有人解释:“其实不是咱们冷血,也想帮一把,但不敢了”。

李天天:“很多人可能想反正人已死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中国(共)的政府也打不起交道,做好事,做善良的人往往吃亏,最后他也就变得越来越冷酷,中国人都这样。”

江门警方表示,目前34辆车撞、碾行人的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新唐人记者李韵、丁宁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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