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3岁童弃尸案 检起诉3人

【新唐人2013年04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11日电)去年8月发生的陈姓3岁男童疑遭哥哥闷死再被父亲弃尸案,高雄地检署今天侦结,依过失致死、遗弃尸体罪起诉陈父等3人。

29岁的陈姓男子与前妻育有两名儿子,后来陈男及儿子与林姓女友同居在高雄市左营区一处大楼。

起诉书指出,民国101年8月7日陈男与女友因疲累而疏于注意,涉嫌放任两名儿子在独居卧室游戏,导致哥哥于玩耍时不慎将身体及尿布压在弟弟脸部,导致其窒息死亡。

陈男与女友发现小儿子死亡,电邀住在云林县的林女胞弟林男到高雄,经3人讨论后决定以浴巾包裹尸体装入黑色大型塑胶袋,由林男和陈男开车运回林女家乡云林县,埋在当地一处产业道路边的农田。

全案因陈男父亲找孙心切,去年10月间向高雄市警察局左营分局报案寻人,在获知3岁男童遭弃尸云林后,通报云林警方协助开挖,挖出腐烂的尸体,全案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雄检侦结,认定5岁哥哥不小心压住3岁弟弟脸部导致窒息死亡,陈男、林女与林男涉嫌疏于照顾和协助弃尸,依过失致死、遗弃尸体等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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