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黎梅案 律师称违法立案庭审

【新唐人2009年12月16日讯】近日,北京律师程海,针对法轮功学员黎梅案上星期二开庭的过程指出,安徽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从立案到庭审整个过程,都显示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庭审结束后,程海立即对办案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投诉。

法轮功学员黎梅,原是合肥市中级法院一级法官,在单位是办案能手,深受访民爱戴,被誉为黎青天,然而因坚持信仰,被判一年劳教,8号进行庭审,黎梅的辩护律师程海表示,该案从立案到审判过程都不合法,审判长杨联文、审判员吴明霞,对证人出庭作证更是出尔反尔。

律师程海:“我们事先已经进行了证人出庭作证,他(杨)本人也同意了,证人的名单已经给他了,然后开庭的时候呢,他(杨)又不允许证人出庭作证。第二个呢,这个案件立案的这个法律文书没有,没立案的案件,审理的话就是非法审理。”

另外,程海律师还指出,“法无明文不为罪”是司法原则,没有法律条文规定“炼法轮功有罪”,对此,法庭于是宣读一份2006年的立案来搪塞律师。

律师程海:“我说你2006年立的案,这个东西是刑事案件,你最后同样的事实按照劳教把别人劳教了,现在劳教完了又以同样的事实把这个东西又翻回这个刑事案件,你这是严重的滥用职权的一个行为。”

目前程海律师又重新申请了新的证人出庭,同时要求法院调取新证据。此案将在一个半月后重新开庭审理。

新唐人记者张容儿、古风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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