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青岛法轮功案 法院执法犯法

【新唐人记者王布鲁 刘翔采访报导】今年1至2月间被当局以“奥运安全”为由非法绑架的青岛市13名法轮功学员,在拖延了10个多月后,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式,共有9位元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辩护。接受本台记者采访的李苏滨律师指出法院司法人员暗箱操作,执法犯法,触犯国家的多项法律。

记者:李苏滨律师代理过多起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他表示法院和监狱及看守所经常借有上级的口头通知,阻止律师见当事人,法院如此暗箱操作,是属于执法犯法。

李苏滨:“可以证明文字上我们有了很多法律法规,但他们(法院)执行的还是黑社会的一套。”

李律师补充说法官在法庭上还随意剥夺被告的辩护权,尽管律师们对此一再质问法院,但他们仍然不屑一顾。

李苏滨:“法院要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维护他的辩护权,。。。我觉得法官涉嫌破坏法律实施罪、涉嫌颠覆国家法律、颠覆国家政权罪,包括滥用职权罪,”

法院起诉这13名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证据是,他们拥有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九评共产党》等书籍,李律师表示公民拥有这些书籍是受到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李苏滨:“从法律角度肯定不属于犯罪的证据了。。。像《九评共产党》这样对执政党的评论文章啊,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或者叫做批评权利,九评完全属于言论自由,或者一种理论,就是持的不同的观点,他对共产党不是采取赞扬和褒奖的方式,采用的是批评或者控诉、控告的方式,宪法规定公民有批评权、控告权、控诉权,这显然是应该受宪法保护的,”

青岛的这13名法轮功学员陆雪琴,张守伟,徐智峰,刘连军,熊先咏等13人,分别在今年初被青岛市派出所非法抓捕,并被抄家掠夺了财产。之后多数人遭受到酷刑虐待以及延期拘押。李苏滨,王亚军等9位律师,介入此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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