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研議新5年創業簽證 便於外國企業家拓展業務

【新唐人2016年08月28日訊】美國移民局(USCIS)8月26日發布新聞表示,已研議移民新規則草案,給予符合條件的外國企業家最長5年的「創業簽證」(start-up visa),方便他們在美國創業及拓展業務。新規則贏得企業家們的歡迎。

新簽證草案在聯邦公報公告後,民眾可在45天內表達意見。

新簽證規則概要

根據這項「國際企業家規則」(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草案,國土安全部可以針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外國企業家核發簽證:

•擁有美國創辦企業至少15%的股權,並且在業務運營方面扮演積極且核心的角色;

•該企業是近三年在美國創辦的;

•該企業擁有實質和實現業務快速增長與創造就業的潛力,相關實證為:

有成功的投資紀錄,即自某些合格的美國投資人獲得顯著投資(金額至少達34.5萬美元);

自某些聯邦、州或地方政府的機構獲得顯著獎勵或實質補助(金額至少達10萬美元);或
滿足部分以上條件,另提出其它具可靠且令人信服的證據,證實該創辦企業具備快速增長和創造就業的潛力。

符合條件的外國企業家,最初可獲得兩年的簽證;如果該創辦企業持續顯著貢獻美國的公共利益,即大幅增加資本投資、收入或就業,則可再獲得最多三年的簽證。

美國官員:新規則將提供外國企業家來美創業更多機會

目前美國的各項簽證尚未特別針對外國企業家的簽證,局長羅德里格斯(Leon Rodriguez)表示:「移民企業家對美國各行業的經濟發展貢獻匪淺,這項提議如果最終生效實施,將給予外國企業家更多機會在美創業並幫助美國經濟。」

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副主管卡里爾(Tom Kalil)和企業家辦公室副主管蘭德(Doug Rand)在博客文章中表示,移民企業家對美國經濟做出傑出貢獻,造福全國各地的社區。

他們說,「創業簽證」是奧巴馬行政團隊歡迎移民企業家留在美國創辦企業的多項努力之一,科技行業長期以來一直苦於沒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才,而擁有高技能的移民是保持美國經濟強勁創新的必備要素。

企業家歡迎新規則

移民改革倡導者批評美國現行的移民法,讓受過高等教育的外國籍技術人才無法留在美國,迫使他們返回祖國開辦企業,成為美國企業的競爭對手。

全球最大的支付公司貝寶(PayPal)聯合創始人馬克斯.列夫琴(Max Levchin)週五在給白宮的電子郵件中表示歡迎這項新規則草案。

他在信中表示,1991年由蘇聯來到美國芝加哥,當時他只有16歲,全家的家當只有數百美元。後來因緣際會,和志同好友在1998年成立貝寶,目前擁有員工近17,000人,價值470億美元。

累積了財富後,列夫琴開始投資創辦公司,但他表示財富並不是驅動他投資100多家創辦公司的動力,而是:「我相信來自世界各地最有前途的創業者,都應該擁有和我同樣的機會,就在美國這裡實現潛力的機會。」

全美的高科技創辦企業,有25%的共同創業者是移民。列夫金說:「我的故事並不是獨一無二的,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也一直是一個磁鐵,吸引來自全球各個角落的為事業打拚的人、有創意的人和企業家。」

環球企業家住所聯盟(Global Entrepreneur In Residence Coalition)執行董事蒙拓里(Craig Montuori)告訴CNN財經網:「『創業簽證』是我們99%熱切期盼的簽證,這也是移民改革法案所缺少的內容。」

(責任編輯:史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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