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大抓捕持續 大陸律師開始反擊

【新唐人2015年07月18日訊】中共當局大規模抓捕律師行動依舊持續,在過去的一個星期內,已經有超過200名的中國大陸的維權律師及相關人士,成為這場大抓捕的受害者。然而,連日的高壓並沒能使律師退縮,在暫短的噤聲後,律師們紛紛站出來反擊,用法律來維護自身權益。

據「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統計顯示,從7月9號凌晨4點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的王宇律師被逮捕,截至7月17號12點,已經有222名律師以及相關人權活動人士被中共警方刑拘、約談、傳喚、失聯及短期限制人身自由。

然而,這場由中共當局發動的對維權律師的打壓,受到了來自大陸民間、律師界、海內外媒體、人權組織及國際社會等多方輿論的譴責。

據《路透社》報導,聯合國人權辦公室16號發表五位獨立人權專家的聲明,要求中共當局終止對維權律師的打壓。

聲明說,「律師從來都不應當因為履行法律職責而遭到起訴或者任何形式的制裁、恐嚇。」聲明還稱,中共當局近來對律師的打壓,也許違反了《聯合國人權宣言》、《聯合國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以及中國自己的刑法。

與此同時,北京律師程海、李春富等大陸律師界的多名律師也認為,當局在打壓律師的過程中,採取的諸多所謂執法手段都是違反法律程序的。

北京律師程海:「首先被強制談話,『約談』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因為『約』是雙方自願的行為,這個談話的人他是不自願的,他必須要去的,所以它是強制談話,強制談話就沒有法律依據了,這個不是調查取證,也不是詢問被告人、嫌疑人甚麼的,那麼只有在被談話的人自願的情況下才可以的。」

程海律師還以楊金柱、葛永喜等律師收到的警方「傳喚證」為例指出,雖然「傳喚證」上面寫明瞭傳喚理由是「涉嫌尋釁滋事」,但實際上警方談話的內容卻與所謂的「傳喚理由」毫無關係,甚至是對律師的威脅和恐嚇,這就是以表面合法的形式來掩蓋非法的目的。

此外,「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也指出,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並應在拘留後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然而,現在已知有王宇、王全璋等7名維權律師被刑事拘留,但是迄今為止偵查機關沒有公布這些律師的任何罪名和羈押地點。

山東律師馮延強:「據我了解,目前王全璋律師的家屬還沒有收到任何來自官方的通知,這是最難令人接受的。現在最重要的問題就是他涉嫌甚麼罪名?被哪家警局採取了甚麼強制措施?」

《自由亞洲電臺》報導稱,日前仍處於自由狀況的維權律師,已經開展法律程序,向當局的違法行為作出反擊。7月15號,北京律師程海向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發送電子郵件,要求就警方拘捕周世鋒律師所涉及的相關信息,申請公開政府資訊。

程海律師指出,申請資訊公開的用途是作為公民監督警察,依法行政和維權的需要。按一般的程序,有關當局必須在15日內作出回應,若在此期限都不予回應已屬違法行為,可進行投訴或控告。

程海:「我覺得它是違法的行為,對公權的違法行為,公民應當予以制止,應當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中國法制狀況的改變還是主要靠權利被侵害的人自己來維護權利,第二個才是維護別人的權利。」

但北京律師陳建剛認為,目前的中國現狀本質上是一個專制、獨裁、人治的國家,法律只是當局以「法治」的名義進行專制、打壓異議人士的工具,因此他對於靠法律維權的做法並不樂觀。

採訪編輯/張天宇 後製/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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