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93種酷刑49年後仍瘋狂上演 誰的責任?

【新唐人2014年11月15日訊】(新唐人記者李昱報導)1965年11月10日是中國大陸「十年浩劫」文革的開端。在那個喪失人性的紅色年代,武鬥成為了家常便飯。究竟有多少生命在那個亂世中終結,至今沒有一個準確結論。為此,有人曾將文革中的93種酷刑總結成篇,希望人們能從中反省。不過,49年後今天,文革的酷刑依然存在,有過之而無不及。

大陸網路論壇上一直流傳著署名余少鐳的《文革百大酷刑》的文章。文章說,刑,是一個法律名詞,這些獸行,跟法律無關。但說「獸行」,也侮辱了禽獸,動物界里,再兇殘的禽獸,也不會這樣對待同類。

文章還表示,文革中最恐怖的還在於,不少施刑者和受刑者,浩劫來臨前,都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鄉鄰、同事或是姻親。最弔詭的,是施刑者跟受刑者都堅信自己是革命派,是擁護毛澤東的,對方才是反革命。

文章也指明,「文革」酷刑一共93種,「百大」是號稱。

文革百大酷刑

(文革百大酷刑93)活埋:公安特派員、派出所長余再苞被「革命派」抓去假活埋,逼他承認反黨反毛主席,余表白:沒有這回事。結果被「革命派」一鍬鍬加土活埋而死。

(文革百大酷刑92)大石壓屍:人被打鬥而死,還用大石頭壓其屍身上,稱讓其「永世不得翻身」,也不能投胎出世。

(文革百大酷刑91)鬼娶新娘:即強迫奸屍。把一男屍一女屍剝光,女屍置下,男屍置上,成交媾狀。

(文革百大酷刑90)打風爐窗:對敢於反嘲亂加罪名的人,用衝鋒鎗連續扣射。

(文革百大酷刑89)挑面腺:用大頭針挑刺手掌靜脈之邊緣和神經末梢。

(文革百大酷刑88)石塊砸頭:

(文革百大酷刑87)壓大石批鬥:

(文革百大酷刑86)活人展覽:教師杜良克看不慣某些人造謠惑眾,說了幾句抨擊的話,便被關進一個木籠,作為「反革命」展品陳列,任人侮辱。最後,被活活用開水澆死。

(文革百大酷刑85)粽子懸空:又稱「縛粽球」。把人捆成粽子,架於兩隻水桶中間,用一根大竹棍穿過,四面挨打。

(文革百大酷刑83、84)提高覺悟、擦亮眼睛:抓頭髮,用槍尖準星拖擦兩眼。

(文革百大酷刑82)獎白蘭地:把人打傷,再灌冷水使其難以治癒。

(文革百大酷刑81)獎食魚骨:誇被批鬥者硬骨頭,給你增加鈣質,強迫吃魚骨頭。

(文革百大酷刑80)獎食大蕉:強迫人吃屎。

(文革百大酷刑76-79)布拖撞耳、毛擦捅喉、十指扎針、塞磚條。(原文無詳細說明,只能顧名思義。)

(文革百大酷刑75)牛頭相答:用力推兩個人相碰撞,以此取樂。

(文革百大酷刑74)狗舂碓:打人後八卦(背部正中位置)。

(文革百大酷刑73)施肥:用刀在身上「放圈」,澆上硫酸。

(文革百大酷刑72)田塗啵(潮汕話,挖土塊之意):用刀在身上插四邊,挖一小方塊肉。沒有挖成,人已昏死過去。

(文革百大酷刑71)開水利溝:用刀在被批鬥者身上劃刀痕。

(文革百大酷刑70)竹梢打屌:取刺勾竹竹梢抽打男人生殖器。

(文革百大酷刑69)碎石塞陰:光天化日,在公路邊、工廠邊、村頭,剝光婦女褲子,將碎石塞入YD,甚至還插上竹仔。

(文革百大酷刑68)煤釬穿肛:用燒紅的長柄煤釬穿肛門,插入大腸。

(文革百大酷刑67)梭標穿陰:用梭標或鐵釬捅婦女陰部。

(文革百大酷刑66)趁熱打鐵:像錘鍛鋤頭一樣,輪流錘打,亂棍狠打。

(文革百大酷刑65)踏菜脯:把人打倒在地,用腳猛踩其腹,造成腸粘連,當場窒息,反經救治復活。

(文革百大酷刑64)舂膏藥:用槍托又捅又舂,把人全身舂爛。

(文革百大酷刑63)架雙巴掌:父被批鬥,十二歲的小女兒送飯給父食,也被拖上雙巴掌上,嚇得神經錯亂,不久死亡。(按:原文如此,我也不清楚何謂「雙巴掌」,可能是批鬥台名,存疑。)

(文革百大酷刑62)飛毛腿:喝令被批鬥者成排站直,低頭,施刑者轉身飛足依次踢下身,使人倒地翻滾,痛不欲生。

(文革百大酷刑61)點尿穴:懂拳腳施刑者,以指力點打男人尿穴,使其小便從此失禁,一年後死亡。施刑地點:縣城新會堂。

(文革百大酷刑60)扣搖琴:把竹削片,將男被批鬥者剝光衣服,用竹片輕搖重打其生殖器官。施刑地點:潮州市。

(文革百大酷刑59)喝狗咬:吆喝軍犬或土狗撕咬被批鬥者。

(文革百大酷刑58)拔河:用粗繩子捆住被批鬥者腰部,兩隊人馬從相反方向「拔河」。

(文革百大酷刑57)舉重:讓被批鬥者手托50斤重鐵塊接受批鬥。

(文革百大酷刑56)縛鉛線:用鉛線捆綁被批鬥者胳膊或手掌。

(文革百大酷刑55)抽鉛鞭:用幾根8號鉛線紮成鉛鞭,抽打被批鬥者。

(文革百大酷刑54)長跪炙日:連續從早上日初出,跪至日落燈上,整整十二個鐘頭。

(文革百大酷刑53)長跪請罪:令被批鬥者長跪於毛像前,稍有搖擺即遭毒打。

(文革百大酷刑52)玩小皮球:將一個才兩歲的男童在地上甩。

(文革百大酷刑51)踢皮球:強令被批鬥者跪於庭院或房子中間,或者黑布幕後,施刑者站於四周,把人當球來回滾踢。倖存者回憶:其中一施刑地點為城隍廟舊址。

(文革百大酷刑50)敲布鼓:敲打孕婦肚皮取樂。

(文革百大酷刑49)和尚撞鐘:將舊式長凳平懸於被批鬥者前面,再將被批鬥者兩手反綁於身後,然後用力猛推長凳,使其撞擊被批鬥者胸部。

(文革百大酷刑48)獨木難支:將一片七寸見方小木板釘在一根椅腿上,成為一隻獨腿凳子,強令被批鬥者「坐」在上面,施刑者冷不防抽打被批鬥者,使其倒栽蔥。

(文革百大酷刑47)聽耳機:把未熄滅的煙蒂猛地塞進被批鬥者耳窩,致使耳窩被燙傷潰爛,流膿不止。

(文革百大酷刑46)和尚背米:強迫人背著大石頭接受批鬥,直到被石頭壓倒為止。(為何叫「和尚背米」,待考,大概只是因為形似,隨口而叫。)

(文革百大酷刑45)用器物點打男人陰囊:不打死,只打得他翻滾哭叫,從中取樂。

(文革百大酷刑44)敲木魚:用大煙斗猛擊被批鬥者腦袋。

(文革百大酷刑43)榴彈滾身:用木柄手榴彈擊打被批鬥者全身,重點是肝區、肋骨,致人多處重傷。

(文革百大酷刑42)榴彈擊腦:用木柄手榴彈錘擊腦部。

(文革百大酷刑41)鎖喉扣:用板指掐住聲帶,使被批鬥者聲音嘶啞,有口難言。

(文革百大酷刑40)打喉結:摧打男子喉結。

(文革百大酷刑39)穩紮穩打:鐵扎包布打肺部、肝區、心腎,傷在內臟,外面不見紅,受刑者過後即拉血尿及吐血,拉不出的內臟形成粘連,長期傷痛或併發其他疾病。

(文革百大酷刑38)數鐘點:將被批鬥者脖子掛上秤錘(砣),每約10分鐘撞擊胸部一次,然後慢慢加速,至每60秒砸一次,先輕後重,直至受刑者不省人事。

(文革百大酷刑37)流星錘:將單車鏈綁上秤錘(砣),甩打全身。

(文革百大酷刑36)九紋龍:用單車鏈條抽打全身,讓全身遍佈龍狀傷痕。

(文革百大酷刑35)挖黑名單:誣說被批鬥者心中藏有黑名單不交代,要劈開胸腔取出。據倖存者回憶:受刑時第一刀已劈開,血濺四方,後縫了18針。

(文革百大酷刑34)四人打夯:四個大漢各拉被批鬥者四肢,高高舉起,再用力摔下。縣委副書記吳仁秀即被當場夯死。

(文革百大酷刑33)烏魚泡肚:把被批鬥者長時間浸泡在水中。

(文革百大酷刑32)水上飛機:把被批鬥者懸於大榕樹椏,墜入池塘,然後用竹竿敲打他,讓他自己掙扎滾動,自喝池水。

(文革百大酷刑31)空中飛人:把被批鬥者懸吊,然後一人用刀割斷繩子,另一人在繩子斷的一瞬間把被吊者用力推去,讓人飛摔。

(文革百大酷刑30)倒吊金鐘:把被批鬥者長時間倒懸。

(文革百大酷刑29)皮革踩腎:逼被批鬥者跪下,施刑者在其後用響底皮鞋猛踩其腰,致腎部內臟受傷,當場撒血尿。

(文革百大酷刑28)板指啄肝:乘批鬥者不備,從右側用板指啄其肝區,造成內傷。施刑地點:澄海縣文化館。

(文革百大酷刑27)長凳直劈:在逼被批鬥者承認莫須有罪名的訊問中,遭到說理抗辯,即舉起一公尺長的長凳向被批鬥者腦門直劈擊砸。據倖存者回憶,幸及時閃避,左肩脫垂,手及左身多處受傷,皮綻肉裂,血流滿身。

(文革百大酷刑26)敲欽錠:用鐵錘敲擊被批鬥者的耳上腦門,如敲欽錠鑼一樣,致被批鬥者腦殼凹裂而死。

(文革百大酷刑25)破西瓜:用木片當刀劈腦,謂之「破西瓜」。雖沒劈開,但可致腦部傷痕纍纍。

(文革百大酷刑24)船釘錐腦:某公社社長餘慶,被「革命派」用船釘從腦部錐入,當場斃命。

(文革百大酷刑23)打開天窗:用釘鈀打腦部。

(文革百大酷刑22)練活靶:將被批鬥者吊起,用凳子腿、石塊或其他短器瞄準其胸部,用力投去,看誰投得準。

(文革百大酷刑21)飛機吊及跪鐵釘板:飛機吊,即兩臂被往後吊起,雙腳離地,長時間吊著,直到被吊著不省人事。

(文革百大酷刑17-20)跪碎玻璃、跪碎蛤殼、跪碎石、跪香糊罐。香糊罐是完好的(跟現在的木糖槨包裝罐差不多一樣大小,不過是瓷的),讓被批鬥者跪在上面,兩膝各一,鬥人者使勁打被批鬥者,直到香糊罐破裂,碎片插入膝蓋骨

(文革百大酷刑17-20)跪碎玻璃、跪碎蛤殼、跪碎石、跪香糊罐。香糊罐是完好的(跟現在的木糖槨包裝罐差不多一樣大小,不過是瓷的),讓被批鬥者跪在上面,兩膝各一,鬥人者使勁打被批鬥者,直到香糊罐破裂,碎片插入膝蓋骨……

(文革百大酷刑16)扳鴿翅:把人的手反扳,用力打其肩,使其肩胛脫垂。

(文革百大酷刑15)吊沙包:用小鉛絲把二三十斤重的沙包掛在脖子上,鉛絲會嵌進肉裡。

(文革百大酷刑14)沉廁池:把被批鬥者推進廁池,說把他「徹底搞臭」。

(文革百大酷刑13)披荊斬棘:強迫被批鬥者俯身穿過荊棘叢,不斷來回,直到傷痕纍纍為止。

(文革百大酷刑12)清醒頭腦:大冷天,讓被批鬥者站著,然後將冷水一瓢瓢從他頭上澆下,直到內外衣服濕透為止。

(文革百大酷刑11)爬陰溝:強迫被批鬥者從臭水溝爬進爬出取樂,如不聽從,則強按你整個人睡下去泡屎尿。

(文革百大酷刑10)擔椅枷:用辦公椅把跪著的被批鬥者籠住,上面再層層疊加椅子施壓,場面似表演雜技,批鬥者從被批者的痛苦中得到樂趣。

(文革百大酷刑09)頂你個腎:喝令被批鬥者跪下,鬥人者用膝蓋猛頂被批鬥者腎部,致其當場失禁撒尿。

(文革百大酷刑08)畫黑臉,塗黑手:用鍋頭、煙囪灰或墨汁亂畫臉和手。戴破笠,戴破籃:老師籃繼權,被紅衛兵改名「籃破舊」,繼又命名「舊破籃」,並著令經常戴破籃接受批鬥。

(文革百大酷刑07)觸電、燙電爐:讓電爐燒紅後斷了電源,再燙被批鬥者。

(文革百大酷刑06)吃狗食、舐貓槽:顧名思義。強令被批鬥者吃狗吃過的東西,用舌頭將貓的食槽舔舐乾淨。

(文革百大酷刑05)戴馬桶:顧名思義。

(文革百大酷刑04)戴鐵帽:用鋼條焊成三四十斤重的鐵帽,遊街或批鬥時,讓「反革命分子」戴上,一戴就昏厥。

(文革百大酷刑03)雷公電母:用三節手電筒擊打腦部。

(文革百大酷刑02)抹紅粉、塗五色釉、剃壽桃發、著彩羅裙。澄海縣委書記余錫希被剃成幾歲小孩子的壽桃發,面塗釉彩,並著彩羅裙侮辱,外加毒打。

(文革百大酷刑01)剃瘋狗頭:把頭髮部份留、部份剃光,扮成瘋狗的樣子。澄海縣保健院院長林道輝就被如此打扮侮辱,外加毒打。

據說,文革百大酷刑,被有心者收集於潮汕地區,現存於汕頭澄海塔園首座民間文革博物館。

酷刑沒有結束 依舊上演

文革已經結束了三十多年,中共雖然否定了文革,但文革的往事在中國依然屬於半禁忌話題。中共的所謂「反思文革」,只是把一切責任,推給「四人幫」,把一切污水,潑向了「造反派」。三十多年後,文革中的百大酷刑依然被複製在今天。

一九九年七月,中共與江氏集團針對上億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開始了殘酷迫害。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奉行的原則是「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在他的指令和授意下,專事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組織執行「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其結果是,中國各地酷刑泛濫,虐死不負刑責,花招百出。

從1999年7月20日到2013年6月30日,據《明慧網》統計,已經有3653名被中共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的案例。《明慧網》整理出「百種酷刑」,以下僅舉出一些例子。其實何止百種,現實比這些文字更加殘酷。

一、各種電刑
二、各種火刑
三、各種坐刑
四、各種站刑
五、各種蹲刑
六、各種吊刑
七、各種銬刑
八、各種死囚刑
九、慘絕人寰的酷刑
十、二戰法西斯酷刑重現
十一、毒打
十二、「灌食」
十三、性虐待
十四、槍擊
十五、「活摘器官」與虐殺
十六、「不讓」刑
十七、強行注射破壞神經的藥物
十八、高強度體力勞動
十九、五花八門的酷刑
二十、多項酷刑連續折磨

(一) 毒打

毒打是虐待法輪功學員最經常使用的酷刑之一。 警察牢頭直接打學員,也唆使犯人毒打學員。有的學員耳朵被打聾,外耳被打掉,眼珠被打爆,牙齒被打斷、打掉。頭骨、脊椎、胸骨、鎖骨、腰椎、手臂、腿骨被打斷和截肢的。還有用勁狠捏男學員的睪丸,狠踢女學員陰部。學員不屈服就接著再用刑,被打得皮開肉綻、面目皆非、嚴重變形的血淋淋的人,還要被用鹽水澆身、用高壓電棍電,血腥味與肉糊味相混,慘叫聲撕心裂肺。在暴打的同時用塑料袋套住被打者的頭以圖後者在窒息的恐怖中屈服。

「五馬分屍」:就是把人的四肢向四個不同方向拉開,越拉越緊進行毒打。整個人痛得象被撕開一樣。

「烤全羊」:即把人的兩隻腿,兩隻手用棍支撐固定,既不能站又不能坐,一幫人圍著拳打腳踢,用棍子打。 最令人髮指的是,他們竟拉著人的兩隻腿,使勁往兩邊撕,會把人的肛門部位拉爛,疼痛難忍,行走困難。

「打嘴巴」:常時間抽打嘴巴,至面目全非,血流滿面。
「鎖喉」:用拳頭一陣猛勁打嗓子,直至說不出話來;
「彈眼睛」:專打眼睛,直打到眼睛睜不開了;
「摳鎖骨」:用雙拳猛灌太陽穴;
「握陰囊」;
「刨奔兒」:用凳子腿兒使勁刨手背;
「刮肋條」:用木板刮肋條;
「釘大針」:用木板往身上釘大針;
「鞋底打臉」;
「木棍、鐵棍、電棒暴打」;
「反銬毒打」;
「排針板」:用別針紮後背,直至後背布滿了血點子;
「懸吊打」:用一根繩子將學員兩手腕手背綁起來(繩子嵌在肉裡面),吊在門框下,十幾名打手輪番暴打、劈頭蓋臉拳打腳踢。每五分鐘放下來,再吊,怕麻木後失去知覺沒有痛苦感,如此折磨一夜。

另外還有兩腳倒掛懸空毒打;膠布封嘴毒打等。

使用的刑具:抽人的刑具有皮的、銅絲擰成的、鋼筋條、荊條、全竹竿(帶刺)、橡膠棍、狼牙棒、電棍、皮管子、鎬把、鋼絲鎖、籐條等。使用橡膠棍打人,看不見外傷,內臟卻會被打破裂。

(二) 各種電刑

電刑是中國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最常使用的酷刑之一。警察用電棍電學員的敏感部位,口腔、頭頂、前胸、陰部、女學員乳房、男學員陰莖、臀部、大腿、腳底,有的到處亂電,用多根電棍電,直至有燒焦燒糊,糊味到處能聞到,傷處紫黑。有時頭頂與肛門同時過電。

「電針刺」:(農村有用竹簽子和鐵針刺的),通220伏電流,連續電針刺激,讓人痛死過去。有的學員除頭頂之外全身都是密密麻麻的黑點點。

「電線鞭加活麻」鞭打: 活麻是一種野生植物,一接觸皮膚劇痛難忍,被打人多數休克,用冷水潑醒後再抽打。

「電肛門」:人坐電椅上,電插頭插入肛門長時間通電。

「電嘴」:電過之後,嘴唇就腫起來了,越腫越高。整個嘴唇滿是水泡,腫大得象是戴上了一個道具。

「電乳頭」:新疆一29歲的女學員被警察用電絲將她的乳頭穿在一起,然後用背銬將她銬住通電。

「電篩子」:學員被關在上下左右前後的牆壁上布滿電針的小黑屋裡,站不直,蹲不下,不能睡覺,身體傾斜一點,就被電針電。

「電小便頭」:往小便上澆水,然後用三根電棍一齊往上撮。

(三) 各種火刑

「煙頭燒」:學員的手、臉、腳底、胸、背、乳頭等被燒,有手指燒壞的,臉上燒出一個個的圓洞

「打火機燒」:用打火機燒手,燒陰毛。曾有法輪功學員的陰毛被全術光。

「燙手背」:曾有一名被上大掛的法輪功學員,臉上被燙了數個大坑,一隻耳朵的耳墜竟被燙穿了;

「烙鐵烙」:廣東學員覃永潔被拘留所警員綁在柱子上,警員將一根鐵條在電爐上燒紅後,壓在其雙腿上烙燙十幾處,烙燙傷口很深,烙得他雙腿發抖、疼得大叫,他痛苦不堪以致於小便失禁。他逃到美國後雙腿經醫生診斷為有十三處三級燒傷。

「烙臉」:用燒紅的煤烙學員的臉;

「燒活人」:把備受酷刑折磨後還有呼吸心跳的學員活昧死,對外稱其為「自焚」。(湖北麻城白果鎮警察所為)

(四) 性虐待

專門毒打女學員的前胸及乳房、下身;

「強姦」:北京警察當街毒打講真相的女學員,打掉牙齒,打到休克後強姦。重慶警察毒打並強姦女學員、大學生魏星豔。

「輪姦」:河北邢台公安局及一個區分局的衣冠禽獸把所抓捕的女學員雙手銬住,在警車裡輪姦,送到後扒光她們衣服用竹條抽打,用電棍電乳房和陰部。

「電棍插陰道」:扒光衣服幹部輪流用靴踢其臀部和大腿,又用打火機燒她的乳頭,再用電棍插入陰道電她。

「四把牙刷搓陰道」:警察將4把牙刷捆綁一起,插入女學員陰道用手搓轉,逼學員「悔過」。

「摳陰道」:年輕幹警有的用手指摳女學員陰道。

「火鉤鉤陰道」:用火鉤鉤女學員的陰部。

「電乳頭」:女學員被雙手反銬,用電線把其兩個乳頭穿一起過電。

「投入男牢房」:馬三家勞教所發明的。把女學員剝光衣服後投入男牢房,任男性犯人污辱。

「摳、掐乳房」

「煙頭燒燙女學員的陰部」

「用腳踢肛門及下部」

「侮辱未成年少女」

(五) 二戰法西斯暴刑重現

「耐寒」:這是當年日軍侵華時對待中國人民惡行的重現:中國北方冬天嚴寒,公安把大批學員衣服扒光,強迫趴在雪地上手掌著著地,不著著地就用腳踩,學員手指都凍得象胡蘿蔔一樣紅腫僵硬,一碰就斷。濰坊市一個街道辦事處強迫一些堅持修煉的學員三九寒冬脫光衣服,赤腳站在室外厚冰上,強行給他們灌屎灌尿。 遼寧省的馬三家勞教所在風雪天把法輪功學員衣服解開,銬在球架上,直到把人凍昏,滿臉凍出成串的大泡。

「耐熱」:夏天關開水房 。夏天中午氣溫正高時,將學員背銬在電線桿上曝曬。

「放毒氣」:山東蒙陰縣邪惡之徒李枝葉,類延成等效仿納粹使用毒氣殺害猶太人的法西斯手段,連續三夜把毒氣投入被他們打得遍體鱗傷的法輪功修煉人張榮秋房間。第一夜的毒氣使張渾身虛弱,沒一點點力氣;第二夜的毒氣使張頭痛,虛弱,臉色蠟黃;第三夜投入毒氣後,張渾身抽搐,哆嗦成一團,昏死過去。兇犯為了逃脫責任,把張送回家。張生活不能自理,雙雙手不停顫顫抖。

「釘竹簽 」:警察用錘子把鋒利的竹棍子釘入學員的指甲蓋。在錘擊過程中, 指甲蓋完全地被掀開或脫落。因為暴露的指甲蓋床是極端敏感的, 釘竹簽過程中的痛苦無法形容。警察開始會把竹簽釘入一個手指。如果學員仍然拒絕放棄信仰, 警察就會接著在其他手指上釘, 直到殘酷地將所有十個手指釘滿竹簽。還有將鐵絲或竹簽插入指甲;用針深深刺入肌肉,然後與發電機連接起來,接通高壓電流。

「細菌房」:該房子牆上、地上、頂棚上長滿紅、綠、黃、白等長毛(菌絲),把學員關進去,不給消毒,不讓曬被子,不讓洗澡。不出一個月,住在裡面的人身上全部長滿了各種各樣的疙瘩,連醫生都說不清是什麼疹子。染上這東西之後,痛癢難忍,白天讓人坐臥不安,晚上整宿不能入睡,讓人苦不堪言。

「動物咬人」:放狼狗咬人;還有放狼狗咬,毒蛇和蠍子咬,放蟑螂、放臭蟲、老鼠。

(六) 虐殺不分老小

「拖死」:東北警察把學員的肩胛骨用鐵鐵絲穿住,硬是把人活活拖死了。「燒死」:湖北白果鎮把毒打後尚未斷氣的女學員活昧死,對圍觀觀的群眾當面撒謊說是「自焚」。

「強行火化」:江蘇蘇淮安看守所的警察把36歲的學員張正剛毒打到氣息奄奄,但尚有心跳和呼吸,就把張強行火化了。

「墮胎死」:煙台女學員懷孕8個月在家中被抓走,強制「轉化」,強行墮胎,孩子下來會哭,現生死不明,母親被勞教;

「勒死」:北京團河勞教所把王麗萱母子迫害致死,說王「跳樓自殺」,她8個月的兒子死後遍體鱗傷,腳踝有明顯勒痕;

8歲的高京寧被迫害致死;12歲的小瑞和她10歲的弟弟小怡跟媽媽一起在公園煉功被抓被打,警察還令姐弟倆趴在地上,用腳踩小孩的雙臂,碾動雙臂,孩子痛得哇哇大哭。把正在上學的孩子也關進了監獄,理由是「給你媽做個伴」,「勸勸你媽」。

以上只是逐個介紹單項酷刑,事實上,在具體迫害中,警察和勞教人員常常是多種酷刑齊下的。

百種以上慘絕人寰的酷刑被廣泛用於法輪功學員身上,尤其是不放棄對真善忍信仰的修煉者。年近古稀的老人,花樣的少女,正在哺乳的年輕母親或孕婦都不能倖免。更多圖片請見明慧圖片 http://photo.minghui.org/photo/images/persecution_evidence/death_1.htm

什麼是「共同負責」

《剝洋蔥》是1999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鈞特•葛拉斯寫的一本回憶錄。葛拉斯是德國人,在此書中,他自揭曾參加黨衛軍,記敘了他從12歲到32歲的生活經歷。

書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段敘述,是他在17歲時,曾經參加過黨衛軍,未發一槍,受傷被俘。他在回憶中說,「我曾被納入一個體制,而這個體制策劃、組織、實施了對千百萬人的屠殺。即使能以沒動手幹壞事為自己辯白,但還是留下一點兒世人習慣稱為「共同負責」的東西,至今揮之不去,在我有生之年肯定是難脫干係了。」

從文革的百大酷刑到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應該誰來負責呢?葛拉斯說,「回憶就像洋蔥,每剝掉一層都會露出一些早已忘卻的事情層層剝落間,淚濕衣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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