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犯人猝死 被強行火化 家屬要求調查遭拒

【新唐人2014年1月20日訊】河南豫東監獄服刑人員李俊良屍體在殯儀館停留近7個月之後,屍體遭強行火化。此前,李的家屬因懷疑其死因,要求檢察機關立案,並調閱監控錄像,遭到拒絕。

據大陸媒體報導,李俊良是河南省虞城縣人,1998年7月因搶劫罪、拐賣婦女罪、強姦罪和盜竊罪數罪併罰,被商丘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後數次申請減刑獲批。2013年6月22日猝死於豫東監獄,距離被釋放日期僅有20多天。

現已刑滿釋放的當時與李俊良同一監舍曹磊的稱,去年6月22日當晚9時左右,李俊良突然暈倒,當場他就看李俊良不行了。李隨即被送往監獄內的小醫院接受搶救。

報導指,豫東監獄給商丘市殯儀館出具的證明顯示,事發當晚,李俊良的遺體就被拉進殯儀館。殯儀館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豫東監獄的死者遺體一般都由該館負責火化,未經監獄允許,死者家屬無權單獨探視遺體,更無權帶走。但該工作人員並未解釋這種做法的法律依據。

李俊良死後,家屬向獄方交涉,要求查看李俊良事發前後5個多小時的現場監控錄像,死前一周的工作和生活的監控錄像,以及李俊良在監獄內的體檢報告和住院記錄。

上述要求都遭到拒絕後,李俊良家屬又向商丘市檢察院監所檢察處控告,要求對此事立案,追究獄方的責任。

2013年12月30日,商丘市檢察院監所檢察處回復稱,經查,李俊良在服刑期間因病死亡,豫東監獄有關監管人員在此事中「無嚴重違法行為,不符合立案條件」。

至今,家屬只被口頭傳達李俊良為「心源性猝死」,沒接到任何有關死因的文書。

死者曾在監獄醫院住過院

在與豫東監獄的交涉中,獄方一開始表示李俊良曾因高血壓、心臟病住院治療,並舉獄警李亞彬作證,但後來又否認李俊良曾住院。

李文娟質疑,如果她哥哥住過院,監獄還讓干重活,肯定存在瀆職;如果她哥哥每年體檢都正常,那他為啥會猝死?

對此,李俊良家屬就四處聯絡在他事發前後出獄的服刑人員,得知李俊良曾因心臟病住過院,而且豫東監獄服刑人員每天的工作時間超過10小時,存在超時勞動的問題。

商丘市檢察院監所檢察處處長夏文祥向南都記者表示,根據他的調查,李俊良確曾住過院,但並非心臟病;夏的下屬、商丘市檢察院駐豫東監獄檢察室副主任鮑長偉則否認夏的說法,稱李俊良在服刑期間從未住過院。豫東監獄監獄長和辦公室主任等則拒絕接受採訪。

今年1月19日上午,李俊良的家屬分頭前往豫東監獄和殯儀館討說法。下午,李文娟接到通知,稱哥哥遺體已經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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