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房叔」獲刑11年 不明房產未涉

【新唐人2013年09月13日訊】9月12號上午,被網民舉報擁有22套房產的「房叔」、原廣州市城管番禺區分局政委蔡彬案一審宣判,蔡彬被以受賄275萬元的罪名,判刑11年6個月,沒收財產60萬元,但宣判中沒提及房產,引發輿論質疑。

去年10月,蔡彬和他的家屬被網民舉報擁有22套房產,包括住宅、商店、廠房和停車位,分別由他本人、妻子和兒子持有,網民戲稱他為「房叔」。

隨後,廣州市番禺紀委對蔡彬展開調查,證實他擁有22套房產,價值至少4000萬元。但是在9月12號蔡彬案庭審中,只提到兩套房產,整個宣判中再沒有提及他的房產,引發輿論質疑。

原《陝西電視臺》記者馬曉明:「(中共)它不是公正的審判,雖然看起來走了司法渠道,它還是一種政治表演。」

輿論認為,按照當局的這個判決,蔡彬的那些巨額房產,將隨著蔡彬案件的完結,順理成章的成為了他名下的「合法財產」。

廣東維權律師唐荊陵:「其實它是不合法,至少是財產來源不明罪,按照他的收入,他很難有這麼多的財產,但是在中國,對於官員的貪腐,它本質上不是對付貪腐,都是拿來政治鬥爭,或者回應輿論的壓力。」

蔡彬是一名正處級幹部,他妻子曾任番禺區工商聯辦公室主任、秘書長,已退休,按照正常工資,他們沒有財力購買20多套房。

唐荊陵:「中國社會的局面,它是一個徹底分裂的社會,掌握權力的這一幫人基本上成了互相包庇的犯罪集團,它這屬於犯罪份子對犯罪份子的審判,這就很難會(有)公正可言。」

9月5號,被網民曝光有數十塊名表的陝西「表哥」楊達才案一審宣判,也沒提到他的名表。

廣東維權律師唐荊陵指出,中共這種反腐方式,只會縱容更多貪官把贓款變成了所謂的合法收入,引發更大的民怨。

新唐人記者 李韻、丁寧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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