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黨章作廢 民:黨章憲法誰大?

【新唐人2013年08月29日訊】黨媒《人民日報》8月28日報導,中共將廢除約4成自1978年以來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消息引發網友對黨內法規的興趣,特別是憲法和黨內規章的從屬問題。

中共日前發佈「關於廢止和宣佈失效一批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首次清理黨內規章。1978年以來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有300件被廢止和宣佈失效。

有人諷刺:「法規有767件,雖已多如牛毛,然亦管不好黨,今廢止了300件,法規少了,仍能治黨否?」但也不少人認為,應該增加一些黨內法規,例如黨內反腐,和公示財產。

一位北京網友問:「到底是憲法為大,還是黨章為大?我一直沒明白,誰能告訴我!」

前陝西電視臺記者馬曉明認為,薄熙來案就顯示出,在中國,黨的內部章程凌駕於憲法與法律之上。

馬曉明:「對薄熙來的指控都是刑事罪啊,政治上的罪甚麼的沒算。中共它的黨員受不受法律制裁,法律沒有權力決定。」

很多網友呼籲,公開300件被廢除的黨內法規,但《人民日報》沒有進一步回應。

馬曉明:「比方說是『廢除階級鬥爭理論的規定』,『關於共產黨員不得從事資本主義發家致富的規定』等等,你一公布出來等於把底漏了嘛。」

《人民日報》稱,今年10月開始,將對1949年到1978年間的黨內法規和文件,進行第二階段清理。

新唐人記者林莉、鍾元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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