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官懼承擔後果 辦案留後路

【新唐人2013年03月26日訊】河北邯鄲武安市的王紅亮、王愛英夫婦二人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冤判入獄,二人上訴之後,邯鄲市中級法院將案件發回武安市法院重審。大陸律師分析,這樣的處理在法輪功的案件中非常少見,這個案例表明,大陸公檢法系統內部人員越來越清楚自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性,也越來越害怕為此承擔後果。

王紅亮、王愛英夫婦二人因修煉法輪功於2011年6月1號遭警察非法綁架。2012年2月,武安市法院判王紅亮冤獄3年,王愛英冤獄4年。 王紅亮、王愛英二人不服,上訴至邯鄲市中級法院,中級法院於去年9月認定事實不清,發回武安市法院重新審理。而武安市法院於2013年2月2號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釋放了王紅亮。

據曾在中國代理多起法輪功案件的彭永峰律師介紹,自中共1999年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法輪功案件很少有二審法院發回重審或直接改判無罪的。這個案例說明,隨著要求清算血債幫罪行的呼聲越來越高,部分中共公檢法系統人員開始懼怕承擔責任。

律師彭永峰:「應該說王紅亮和王愛英,這夫婦兩個,這個法輪功的案件,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信號,說明甚麼呢,這些法官呢,這些檢察官呢,他們其實內心裡面非常清楚,對法輪功的所謂的判決全部都是非法的。所以他們會在自己的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都要給自己留下一些後路出來。」

3月1號,武安市法院又對王愛英進行了第二次非法庭審,當庭未作宣判。目前,王愛英仍被非法關押在邯鄲市第一看守所。

新唐人記者朱潔、李新芯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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