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中國人遇害案 兇手上訴被駁

【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訊】星期三(12月26日),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中6名兇手的上訴被駁回,這些兇犯犯下故意殺人、運輸毒品、綁架、劫持船只等罪行,證據確鑿,在一審時分別被判死刑和有期徒刑。兇犯提出上訴,在二審時法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兇犯所屬的糯康犯罪集團為報復中國船隻和船員,勾結泰國不法軍人,於2011年10月5日在湄公河緬甸和泰國水域劫持中國船隻「玉興8號」、「華平號」,並槍殺中國船員,運輸大量毒品;他們還於2011年4月2日至6日在湄公河緬甸水域劫持中國船隻、綁架中國公民、勒索巨額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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