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權法律基金會: 釋放鍾鼎邦

【新唐人2012年7月7日訊】台灣法輪功學員鍾鼎邦遭中共國安部秘密拘捕已近20天。總部位於美國首都華盛頓的人權法律基金會發出緊急呼籲,指出中共當局的行為完全屬於違法行事;作為一名良心犯,鍾鼎邦應立即被釋放,並讓其返臺回家。

最近,台灣居民、法輪功學員鍾鼎邦到中國探親,返臺途中在機場被中共帶走,並以涉嫌干擾衛星信號,危害國家安全與公共安全為由,被中共國安拘押。

美國的人權法律基金會(The Human Rights Law Foundation)在呼籲書中說,中共當局秘密逮捕鍾鼎邦,完全不符法定程序;中共對鍾鼎邦指控的內容,也並無司法管轄權。他們已侵害鍾鼎邦的最基本人權,屬違法行事。

人權法律基金會執行長Terri Marsh:「中國不僅沒有法制,更糟糕的是,中國的法律被用來加劇殘暴罪,即反人類罪,包括種族滅絕,酷刑和迫害。」

人權法律基金會執行長泰瑞•瑪甚表示,縱觀歷史,有很多政府或貌似政府支持的法律,成為殘害人類暴行的工具,這本身就被視為「殘暴罪」或「違反良心罪」,如美國南方的奴隸制,納粹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等。當今中共的一些法律也正是如此。

人權法律基金會執行長Terri Marsh:「因此總體上在中國所施行的歧視性法律,來鎮壓和壓制獨立思想和行為,其本身就是由政府所支持的『違反良心罪』。」

人權法律基金會的聲明也指出,雖然外界無法得知鍾鼎邦是否如中共所指控的,有電視插播的行為,但這種行為本身和歷史上那些挑戰暴行者所做的一樣,都是基於約束全人類的更高律則。

人權法律基金會執行長Terri Marsh:「如果這些報導是可信的,那麼鍾先生如同馬丁路德金、穆罕默德甘地,應該得到讚揚,尊敬和感謝。而且非常肯定的是,他必須被釋放。」

人權法律基金會還認為,鍾鼎邦在中國不可能得到公平或公正的審判,他應該立即被釋放,返臺回家。

新唐人記者王凱迪美國首都華盛頓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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