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祥春:電視插播是維護國家法律完整

【新唐人2012年6月29日訊】繼續關注台灣法輪功學員鐘鼎邦。曾在中國進行過電視插播的李祥春強調,在中國大陸審判進行電視插播的法輪功學員是非法的。一起看記者郭瑩的報導。

目前,台灣法輪功學員鐘鼎邦的家屬正在為營救鐘鼎邦而四處奔波。而中共方面已經用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把鐘鼎邦拘押。

記者:您對台灣法輪功學員鐘鼎邦“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有甚麼評論?

李祥春:“即使用中共自己的法律來講也沒有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說法,為什麼呢?因為危害國家安全必須有生命、財產或者是區域的損害,帶給人禍這樣的損害,那麼我們讓人家知道真相,這恰好是維護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是維護一個國家的完整,維護一個國家從法律上的完整,這麼一個狀態。所以說它的說法完全是信口雌黃。沒有任何根據。”

記者:您當時在中國大陸法庭上被審判的情景是甚麼樣的?

李祥春:“當時因為我是美國公民,它就有一個顧忌,顧忌信仰自由,因為對美國公民進行非法審判,說他練法輪功,那它在國際上是沒辦法站住腳的,所以它就盡可能把它限制在純粹的刑事犯罪的角度,說我想去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然後就非法判我三年徒刑,這是它的手段之一,現在鐘鼎邦先生這件事情同樣也有相似的性質,他是台灣去的也不是大陸的公民,所以他還是想把法輪功撇在一邊,不提法輪功只提危害國家安全,好像電視插播就是危害國家安全,它也是用不上的。”
現在,台灣總統府已經向鐘鼎邦的家屬表示,已經在跨部門協調這個案件。

新唐人記者郭瑩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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