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台柬婚案例依个案处理

【新唐人2013年01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31日电)柬埔寨禁与台湾人结婚,柬籍配偶无法取得结婚证书,民团今天为柬配陈情,内政部说,民团的案例,会依事实认定、个案处理。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萧美琴、田秋堇与民间团体南洋台湾姐妹会人员,上午陪同台湾与柬埔寨配偶家庭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

南洋台湾姐妹会议题委员会委员吴佳臻表示,柬埔寨政府禁止其国人与台湾人结婚,外交部明知如此,还是要求台柬配偶必须拿柬埔寨政府核发的“结婚证书”才能申请结婚面谈,导致许多人无法顺利结婚。

田秋堇说,有些柬埔寨女子来台湾,已经生了小孩又怀孕,但因为无法在台登记结婚,又怕回柬埔寨后就回不来,因此只能逾期居留在台湾。

内政部户政司户籍行政科长廖炯志出席记者会表示,人权是普世价值,内政部也非常重视。结婚登记重点就是要确认婚姻的真实。以南洋姐妹会今天提出的案例而言,如果能确定有真实婚姻基础、亲子关系,就能依照个案处理。

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移民事务组专委曾国森表示,移民署专勤队会尽速进行访查,确定婚姻事实,就可办理登记结婚、居留证。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签证组科长柯孝宗说,台柬婚姻的每个个案型态都不太相同,应分为已在国内、还在国外两种来看。若外籍人士要申请结婚、依亲签证来台湾,没出具结婚证明文件,外馆就没有采认依据,很难只凭当事人主张就发给结婚签证,否则恐成为完全不设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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