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拟组团 专陪孩子出庭

【新唐人2012年2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8日电)律师赖芳玉受电影《姊姊的守护者》影响,有感于许多孩子因父母声请监护权衍生出来的官司,无法在法庭“说出自己的心声”,准备组儿童律师团陪孩子出庭,捍卫儿童权利。

台塑集团第三代长孙王泉仁和首都客运千金李晶晶的婚姻诉讼,引发女儿监护权之争;日前艺人贾静雯、王静莹婚变后,同样也为争取孩子监护权,而上法庭打监护权官司。

擅长家事诉讼的赖芳玉表示,法院只能以客观条件判断哪里才是子女最佳成长环境,而裁定监护权该给哪一方,但其实孩子出庭时,往往无法清楚说出自己的想法,意见被大人忽略。

立法院去年三读通过家事事件法,未来因声请离婚、家暴,而延伸出来的子女监护权、赡养官司等,为特别保护未成年子女表意权,法院可请社工、程序监理人等,陪同儿童与少年出庭。

赖芳玉说,家事事件法三读通过,明定孩童出庭应有程序代理人,她决定组成以律师、儿童咨商师、社工员等背景的“儿童律师”团体,运作模式类似法律扶助基金会,陪儿童出庭打官司,维护儿童权益,帮孩子说出心底的话。

赖芳玉表示,儿童律师概念类似电影《姊姊的守护者》,影片中女孩为争取自己的身体自主权,雇用律师向父母提告,她希望未来儿童律师团体能帮无助的孩童,在法庭上说出自己的心声,捍卫儿童应有的权利。

同样关注儿童福利议题的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王育敏说,有人站在孩子立场考量,立意很好,现在法院也设有免费义务辩护律师,或社工员、辅导员等,都可陪孩子出庭。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