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 特侦组就扁珍致靓提上诉

【新唐人2009年9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8日电)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一审判决扁家4大案及追加起诉部分。特侦组研究案情后,今天决定就前总统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子、媳陈致中、黄睿靓等7人,提起上诉。

  此外,知情人士透露,台湾高等法院将于22日进行扁案的人工抽签,高院刑庭86位法官届时均参予抽签;台北地院预定于23日将在押的陈水扁移审高院,让抽中扁案的合议庭开庭决定陈水扁是否继续羁押。

北院审理国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以及追加起诉索贿、卖官等案,11日判陈水扁与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分别并科罚金新台币2亿元与3亿元。

执行公诉的特侦组及台北地检署于14日分别接获法院的判决书,检察官经过近一周讨论后,下午将上诉名单及理由提交检察总长陈聪明核定,陈聪明立即批准名单内容。

检方提出上诉的名单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前总统府专员陈镇慧、扁家友人蔡铭哲、前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

至于扁家友人蔡铭杰、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大嫂陈俊英、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前科管局局长李界木等人,均不在特侦组上诉范围。

  另外,有关特侦组追加起诉的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交付扁家3亿1000万元部分,合议庭分别判处不受理和无罪。特侦组也决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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