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餘街坊聯名救好人 山東德州枉判李志強

【新唐人2015年05月02日訊】(明慧網山東電)山東德州市一名電器行店主李志強,被莫名綁架,當局欲強加罪名判刑,當地155名街坊聯名按手印,要求釋放好人,然而德州610夥同法院,仍強判李志強4年徒刑,並毆打為他伸冤的妻子和兒子。

在山東德州市610、政法委的操控下,公檢法等人員知法犯法陷害法輪功學員李志強,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法院通知家屬說對李志強判刑四年。當家屬表示要上訴時,「法官」王茜說:這不是我能決定的,這個結果是我們和「上邊」研究的結果,你們上訴也沒用。

德州市法輪功學員李志強,原是德州市齒輪廠的技術骨幹,曾榮獲過許多榮譽證書,是鄰里同事公認的大好人,二零一四年一月九日在自己的店中被警察綁架、非法拘留,二月十六日被監視居住,三月十三日被逮捕,非法羈押在德州市看守所。德城區檢察院以德城檢公訴刑訴(2014)140號起訴書指控李志強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六月二十六日向區法院提起公訴。九月十九日,區法院對李志強非法庭審,其兒子幾經曲折為父親做了無罪辯護。

街坊鄰居聽說李志強遭迫害後,聯名上書,要求無罪釋放。

煉功做好人 技術骨幹被迫辭職

李志強原是德州市齒輪廠的職工(和妻子柳月紅同一單位),於一九九七年走入法輪大法的修煉,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煉功後,腰椎間盤突出、重感冒等疾病不翼而飛;經常和伙伴們抽煙、喝酒等惡習全戒了;有時妻子無理取鬧,他都能做到寬容忍讓,使家庭變的和睦;在工作單位兢兢業業,成為一名技術骨幹,連年獲得廠標兵、榮譽證書,是全廠公認的好人。有人說:「要不是中共鎮壓法輪功,最起碼李志強能升個小官」。

二零一二年單位領導受邪黨謊言毒害,強迫員工簽所謂的「反邪教承諾卡」(中共是最大的邪教)污衊法輪功,全廠員工都被迫簽了字,只有李志強一人沒簽,單位除了施加壓力外,還派人多次到家騷擾威逼,李志強被迫辭職,為了養家糊口,靠自己的辛勤勞動,經營一家通訊器材店。因李志強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誠信待人、熱心負責,受到街坊鄰居顧客們的一致認可,所以生意興隆,門店顧客絡繹不絕。


李志強多年來屢屢被工作單位評為優秀員工。(明慧網)

遭警察綁架、搶劫

二零一四年一月九日中午十二時許,德州市德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紅旗、王文軍、劉寧等十餘人在不出示搜查令的情況下非法闖入李志強店鋪,綁架了李志強和一同合租的理髮店老闆單秀芳,並瘋狂搶走其做生意用的私人電腦主機、筆記本,多部手機、移動硬盤、u盤、內存卡等物品,就連電腦包中的二千四百元私人現金也被警察偷偷摸走。

綁架時一群警察按著李志強的腦袋、脖子,將戴著手銬的李志強強行拖上警車,並把李的頭按到轎車車座底下,導致李志強手背和脖子上的傷痕至今還在。當時李志強高喊「法輪大法好」抵制迫害,但警察人多勢眾,最終把李志強抓走。街坊鄰居看到後都紛紛為好人鳴不平,在老百姓中流傳的一句話是「過去的土匪在深山,現在的土匪在公安」。

下午兩人被綁架到建設派出所,進行強行採集血液,照相,在公安內部聯網的電腦活體採集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四點左右由劉寧和建設派出所的警察等穿便衣,開轎車送德州中醫院檢查身體,不管結果,綁架到德州看守所。

當天傍晚,國保大隊隊長張希坤、劉大偉帶領警察伙同李志強單位四人,共二十一人,非法闖入李志強家中強行搜家三個小時,當沒有找到所謂的「證據」的時候,便威脅李志強妻子柳月紅交出電腦,並態度蠻橫的說:「不交我們今天就不走了。」在沒有找到東西時,他們揭掉粘在牆上多年寫有「法輪大法好」的年曆,當作他們迫害好人的所謂「證據」。家門鑰匙至今沒有歸還。

證據不足被釋放 國保報復再綁架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五日,檢察院因證據不足,不予立案,李志強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放回。張希坤等人不甘心,又多方搜集材料,惡意栽贓陷害。二月二十五日,張、劉等人羅織罪名向檢察院遞交了「提請批准逮捕書」,遞交後,張、劉等人上下活動,盡一切可能再次構陷李志強。三月十二日,他們串通德城區檢察院批捕科科長李保軍下達批捕書。

三月十三日,李志強在自家開的店裏被國保警察劉大偉誘騙說,要核實一個事情,需要到長莊派出所一趟,問完就回來。騙去後直接帶上警車拉到醫院查體,隨後送入看守所。李志強被關押後,迫使店鋪關閉,貨物積壓,經濟受損,家庭陷入困境。

家人要人遭侮辱、恐嚇及人身攻擊

李志強妻子柳月紅多次去公安局要人,卻遭到國保惡警張希坤、劉大偉等人侮辱、誘騙及人身攻擊。李志強妻子去找張希坤,張騙她說:「你在門口等一會兒,我這就出來。」卻轉身叫來警察抓柳月紅。還破口罵髒話:不要臉,你離了男人活不了啊。

幾日後,柳月紅在劉大偉下班路上與他單獨溝通。作惡心虛的劉大偉,不由分說動手往警車裏拽她,嘴裏不停的謾罵,推搡拽拉近二十分鐘。

柳月紅又到國保找張希坤詢問丈夫情況,在張希坤辦公室內被逼無奈,狠命向牆壁撞去,欲一死了之。張希坤不僅不送她去醫治,卻極力推脫責任,而且瘋狂叫囂著要把她關到精神病院去。在隨後趕來的家人竭力勸說下才作罷。柳月紅回家後,吃不下飯,睡不好覺,精神恍惚,說走就走,有時家人跟著,身心受到很大傷害,

李志強八十三歲的岳母看到消瘦的小女兒,擔心女婿的安危,雖腿腳不便,在家人的攙扶下親自到公安局要人,卻遭劉大偉冷言惡語,還想推搡老人。老人回家後,魂不守舍,不小心摔斷腿骨,癱瘓在床,至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兒女輪番伺候。

二零一四年九月五日下午,李志強兒子和家屬到國保大隊找張希坤要人時,張希坤誣陷李志強兒子給其照相,當即氣急敗壞的糾集二十多名警察將李志強兒子拽、拖、推、搡、打、掐等,半個小時之久。李志強妻子拼命的拽警察,胳膊、腿上被掐捏的青紫,李志強的姐姐上前保護姪子被張希坤撞倒,剛要爬起來時又被劉大偉一拳打倒在地,數日後還渾身疼痛。而後警察們強行搶走手機,並採取暴力手段,將李志強兒子戴上手銬抬進審訊室,審訊威脅四個小時。

警察毆打孩子卻反被誣陷是到此來鬧事,強迫其簽了一個不來公安局「鬧事」的保證書才放回。李志強兒子手上、胳膊上、腿上到處是傷痕,衣服上也留有血漬。一個有良知的警察私下對家屬說:「對一個孩子,竟如此動干戈。」

李志強的妻子多次去國保大隊要人,張希坤揚言:你要再來,就讓你在看守所和李志強見面。同時張希坤還串通李志強單位齒輪廠借「保護」為名,欲到家騷擾李志強妻子,隨時把柳月紅的情況向其彙報,致使柳月紅有家不敢回。

李志強妻子經幾番打聽找到張希坤家,卻遭到其老婆的欺騙,兒子張一飛(上大一,原德州是一中學生)的辱罵:「你是牛鬼蛇神,他們(指警察)不敢揍你我敢,給我滾」。將柳月紅轟出門外。

在李志強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時間裏,李志強妻子頂著巨大壓力,依舊用善心向國保警察講述真相,要求釋放好人李志強。張希坤見硬的不行,便誘騙說:李志強沒甚麼事,你們只要不來找,很快就放人了。可他卻在德州市政法委、610的指使下,多方編織羅織罪名,並未停止對李志強的迫害。


李志強的兒子為父伸冤被警方毆打至渾身是傷。(明慧網)

各階層民眾聯名請願要求無罪釋放好人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德城區檢察院公訴科劉偉峰罔顧基本事實,昧著良心辦案,荒謬的以《刑法》第三百條對李志強提起公訴,故意構陷好人,製造冤假錯案,欲在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對李志強非法庭審。

街坊鄰居聽說後,氣憤不已:國保太壞了,這麼多貪污腐敗的不抓,就知道迫害好人!一百五十五名鄉親聯名上書,要求無罪釋放李志強。

有一位七十九歲的老翁是李志強的顧客,發現店鋪關了門,得知李志強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綁架後,多次到公安局、法院找他們理論,要求釋放李志強。還自告奮勇為李志強出庭作證,法院、公安人員聞訊後恐慌不已,派警察到老人家中騷擾威脅都被老人義正詞嚴的趕出去。老人聽說家屬生活困難後,親自上門送錢送物,關心家屬,支持善良。

當地一位頗有正義感的律師聽說後,站出來為李志強做無罪辯護,維持正義保護良善。但在辦手續時,德州市司法局相關人員說:「你要是做有罪辯護,我可以給你辦,但你做無罪辯護,那就不行了。公檢法司的班子專門開過會,法輪功案子不能做無罪辯護。」在這種情況下,律師仍通過各種方法幫助家屬。

這些萍水相逢的人都能默默伸出援助之手,可是那些披著法律外衣的公檢法司不法人員面對上門講真相的家屬,卻泯滅良知做壞事,顛倒黑白,善惡不分。

遭非法庭審 上大學的兒子出庭辯護

在萬般無奈之下,李志強上大學的兒子李宗澤只得替父做無罪辯護。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上午九時,德城區法院對李志強非法開庭。審判長是劉印江,審判員是王茜,陪審員是馮霞,書記員是王青,德城區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李偉峰、張忠星出庭支持公訴。

法庭上只允許李志強的妻子一人參加旁聽,其餘都是他們安排的人。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李志強兒子作為辯護人為父辯護。

兒子看到父親被戴著黑頭套、和連在一起的手銬腳鐐,被警察殘忍的押到法庭,他沒有眼淚,而是沉著辯駁道:德城區檢察院以「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指控李志強,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李志強修煉法輪功的目的是為了強身健體和淨化心靈,並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從未想過破壞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我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個人或國家權力機關都沒有權力干涉公民的信仰自由。公安部認定的十四個邪教組織裏沒有法輪功,現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釋都沒有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李志強沒有危害社會,也沒有擾亂公共秩序,更沒有侵害他人利益,沒有犯罪。並提供證據證人:1.法輪大法在全國各地受到的褒獎;2.李志強在單位中所獲得的榮譽;3.一百五十五名市民聯名徵簽要求無罪釋放當事人;4、在庭外還有一位李志強的顧客,七十九歲的老翁要求出庭作證,證明李志強是好人。

最後李宗澤告訴法庭:應該無罪釋放李志強。在場的人對年輕的李宗澤有理有力的辯護,都感到驚訝。在李宗澤的辯護過程中,審判長劉印江多次打斷他的話,最後無奈宣布休庭。


李志強的妻子為夫伸冤被警方毆打至手腳胳膊腿滿是傷痕。(明慧網)

非法判刑四年 劫持入獄

非法庭審後,李志強家屬多次去德城區法院交涉,找到副院長曲培華,其態度蠻橫,說李志強在「洗腦班」(二零零二年前後李志強曾被非法綁架到看守所和洗腦班,曲培華是做轉化的頭目)不是轉化嗎?政府不讓煉不知道嗎?等鬼話。又找法官,王茜表示,短時間內不會出結果,出結果也是不好的結果,你們老老實實在家呆著不要去外面貼「小廣告(不乾膠)」。前一段時間有個老太太(說的是法輪功學員龐海風)就因為貼了一張法輪功的「小廣告」被我們判了三年。

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法院通知家屬說李志強被判刑四年。當家屬表示要上訴時,王茜說,這不是我能決定的,這個結果是我們和「上邊」研究的結果,你們上訴也沒用。

李志強被劫持入獄,但他仍以大善大忍之心,盡自己所能幫助身邊的人。他把自己的食物分給獄友、幫助同監室犯人幹活、開導安慰他們,通過律師幫助獄友溝通家人,很多犯人及家屬感動的落淚。

面對如此好人,面對一百五十五位善良老百姓的聯名請願,中共的公檢法司各部門披著法律的外衣相互勾結、非法冤判,讓老百姓徹底看透了共產黨的邪惡本質。

奉勸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人員:人在做,天在看,善惡有報是天理。那些跟隨大魔頭江澤民一夥迫害法輪功的王立軍、薄熙來、周永康、610頭子李東生等不都遭到惡報了嗎?難道還敲不醒你們嗎?還要等到惡報臨頭嗎?趕快停止迫害,保護善良,立功贖罪,不要對中共抱有任何幻想!不當邪黨陪葬品!天滅中共是必然,只有退出中共,才有希望和未來。


155名街坊按手印呼籲釋放李志強。(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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