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禁核武條約122國贊成 擁核國未投票蒙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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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7年07月08日訊】聯合國7日通過「禁止核武器條約」,122國表決贊成,但包括安理會5大常任理事國及朝鮮、日本、印度等缺席,而荷蘭則投下反對票,新加坡棄權。由於擁核大國皆未參與談判或投票表決,令這項對全球第一個具歷史性意義、有法律效力,欲徹底清除核武器的國際法,蒙上陰影。

從今年初開始的起草新條約會議,負責起草的會議主席、哥斯大黎加駐聯合國大使懷特(Elayne Whyte Gomez)表示,「禁止核武器條約」強化現有的國際裁軍機制。這是20多年來,聯合國第一次達成多邊禁止核子武器條約,具有歷史性意義。

歷時3週談判發展、儲存或威脅使用核武的全面禁令條文經表決通過後,聯合國會議廳出現歡呼和掌聲。

此項新條約會議,共有124會員國參與談判。7日表決中,新加坡棄權,同時身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成員國的荷蘭則投下反對票,包括伊朗等其他122國皆投票贊成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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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美國、俄羅斯、英國、中國大陸、法國、印度、巴基斯坦、朝鮮和以色列等9個擁核國家未參與談判或投票。而即使在1945年曾遭受原子彈攻擊的日本也抵制談判。

部份未參與談判或投票的國家批評新條約脫離現實。並稱其核武為對付核攻擊的威懾力量,並表示他們依然承諾遵守禁止核子擴散條約(NPT)。

禁核武條約 能否生效受矚目

「禁止核武器條約」(Treaty on the Prohibition of Nuclear Weapons)將從今年第72屆聯大開議後、9月20日起在聯合國總部供各國簽署,條約一旦獲第50份批准書後之日起90天後生效。

條約明定,締約國不應發展、生產、製造或以其他方式獲得、擁有、儲存核武器,也不應在其領土或管轄地放置其他國家的核武器;條約還規定擁核武器的國家不可以逆轉方式消除核武器,並規範具體的核檢查機制。

由於擁核大國皆未參與談判或投票表決,這項繼「禁止核子擴散條約」(NPT)之後,全球欲徹底清除核武器的國際法,未來如何實施,已蒙上陰影。

(責任編輯:許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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