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書記為何上央視?王岐山或打磨「追責無上限」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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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5年09月08日訊】(新唐人記者李明綜合報導)日前,河南省新鄉市委書記李慶貴被免職的消息登上了中共央視新聞聯播。小小一個地級市委書記跌官罷職,原本不是什麼大事,卻在央視第四條消息的位置被播報,這個看似反常的現象引起了輿論界的注意。隨後,有中共官員主動向陸媒放風稱,上述現象傳遞了一個明顯的信號——北京當局開始在追究中共官員的「主體責任」方面動真格了。海外輿論則進一步認為,這是在習近平當局為繼續向中共更高層的「大老虎」或「老老虎」倒追領導責任和主體責任在打基礎。

9月6日晚間,中共央視新聞聯播的第四條新聞,播報了原河南省新鄉市委書記李慶貴,因其下屬的三個廳級官員涉貪被查而丟官罷職的消息。

資料顯示,從2014年4月到2015年1月,新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賈全明,新鄉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書記、市公安局原局長孟鋼,新鄉市政府原副市長崔學勇等3名廳級官員先後因貪腐被查。

報導指稱,由於上述3起案件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且其違紀違法行為主要都發生在李慶貴擔任新鄉市委書記期間,因此,李慶貴富對該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事實上,李慶貴並不是第一個因為下屬官員嚴重貪腐而被免去職務的官員,但他是第一個因此而上了中共央視的新聞聯播的人。

次日,大陸門戶網站新浪網發表題為《新鄉市委書記丟官上新聞聯播,中紀委釋放啥信號?》的報導,引述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的分析稱,這是北京當局在追究「主體責任」方面動真格的明顯信號,「要用責任追究的方式來倒逼黨委去貫徹主體責任」。

庄德水表示,根據中紀委現在查辦案件「一案三查」的要求,若所主管業務範圍內出現重大的腐敗案件都要倒查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所謂「三查」,是指追查當事人的違紀違法責任、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以及紀委(紀檢機構)的監督責任。

該報導特地引述江西省紀委一位人士透露說,「追究責任的官員級別並無上限」。

對此,海外有輿論分析稱,李慶貴作為對下屬貪腐負有領導責任和主體責任而丟官的代表,被央視的新聞聯播拿出來「亮相」,一方面能對其他貪官庸吏起到「殺雞儆猴」的威懾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在為王岐山打磨「追責無上限」的反腐利刃作鋪墊。

分析指,既然倒查上級領導責任「無上限」,就意味著北京當局大可以人民網正副總裁和中宣部長等出事為前提,進一步追究主管中共宣傳機構的主要責任人劉雲山的相關領導責任;也可就天津大爆炸問題,追究到張高麗的相關領導責任;甚至再可引到追究中共前黨魁江澤民提拔重用中共中央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等軍老虎和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這種大鱷巨鼠的「主體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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