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被南宁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2003年至2013年期间,廖小波在任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凭借在国家部委人脉超广的巨大“能量”,疯狂地充当“审批掮客”,受贿3221.5万元人民币、40.55万港元和34万美元(2015年4月7日新华网)。
一条高速公路项目获得“准生证”要经过多少环节,要盖几十个公章。2007年,广西交通厅与马来西亚MTD公司签订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合作框架协议。因审批手续繁多,马来西亚子公司广西阳鹿高速公路公司请求廖小波帮助跑审批、征地拆迁等事宜。给廖小波送款物483万元人民币、31万美元、名表一块,公司总经理黄吉港送给廖小波款物计1040万元。阳朔鹿寨高速公路项目批文仅用一年时间,比同类项目快两三年。广西一路桥工程公司,因资质升级送廖小波50万元,这家公司顺利升为一级。由此,一些老板对廖小波佩服得五体投地,廖小波也逐渐迷失了自己。
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企业老板以金钱开路,找廖小波帮助疏通关系。显然,每一审批权力都是一道关卡;每一审批权力都需要关系需要金钱打通关节。廖小波正是利用项目审批层级高、程序复杂、不透明空子,帮助企业老板疏通关系大肆受贿。成为名副其实的官场“审批掮客”!“审批掮客”的存在也直接暴露了相关部门官员,把审批权演变为兑换金钱的工具的腐败行为。
廖小波何以能成为“审批掮客”?廖小波长期任职的省交通厅和发改委,都是项目和资金密集的部门。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一些项目不确定因素多,可安排,也可不安排;可审批,也可不审批。这都给了掌握审批许可权官员较大的审批寻租空间。显然,廖小波依仗自己资历深、人脉广、关系硬、本事大。别人拿不到的项目他能拿到;别人争取不到的资金他能争取到;别人办不成的事情他能办成。于是,在项目审批领域大肆开展权力寻租;项目审批成就了廖小波“审批掮客”的交易;“审批掮客”也串联起一批腐败官员的利益链条!
项目审批哪一项也涉及几百万、几千万、几亿甚至上百亿元。就因为背后牵扯巨额利益,也使多少项目的审批被扭曲或增加不确定因素。对此,廖小波认为自己给企业和个人办事,办大事,办好事,为此付出大量工作辛劳。他们得到巨额利益,他们送给自己礼品、礼金、感谢费是完全应该的。自己不是白拿钱;于是“审批掮客”这位就心安理得毫无顾忌地大肆收受贿赂。于是廖小波大肆利用这一资源,疯狂地用各种渠道将手中的审批权力“变现”。
审批寻租具有非常大隐蔽性:在这类受贿案中,企业获益、官员获益,似乎缺少直接受害者,因此很难被检举而东窗事发。一些官员权力观极度扭曲,从追求名誉、地位、政绩转而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最终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大肆捞取钱财的工具。腐败官员一旦把权力用来兑换金钱,有可能因大肆敛财而变得无限疯狂!
“审批掮客”廖小波背后牵扯哪些部门哪些官员呢?这其中自然涉及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掌握审批权部委。显然,相关部委官员、相关部委掌握审批权力的司局级官员。他们通过“审批掮客”廖小波间接关系实现大肆敛财;或许他们认为与项目报批部门单位无直接金钱接触。然而,掩耳盗铃把戏只能欺骗自己!“审批掮客”廖小波已落马;背后牵扯官员岂能不浮出水面?
项目审批权力成就了“审批掮客”廖小波;廖小波在利益面前彻底迷失了自己!于是廖小波贪欲达到疯狂地步,无论企业老板送的美元、人民币,还是银行卡、购物卡、高尔夫卡、名表等无论大小,廖小波均来者不拒。廖小波曾多次一次性收受现金超过百万元。廖小波买下8套住宅,部分贿款存进银行,更多受贿款则堆在家中。显然,廖小波受贿款多得不敢存进银行。最终办案人员从他家里搜出的受贿现金达数百万元,墙角装满现金拉杆箱落满灰尘。“审批掮客”的业余收入竟让廖小波实现了一夜暴富的神话?
廖小波疯狂受贿的背后是“权力市场化”思维,“拿钱好办事,没钱等着办”。好的是“审批掮客”廖小波是一名官员,如果廖小波是普通百姓,这“审批掮客”收取的费用是否为“中介费”?那时,人们真不知如何追究这位“审批掮客”的罪行?“审批掮客”或许也是官场腐败的助推器!当今官场“审批掮客”未必仅是廖小波;“审批掮客”是否已形成一个新兴职业?当“审批掮客”成为一种职业时,是不是官场的悲哀?这是否意味权力兑换金钱被发挥到极致?人们需要追问的是“审批掮客”背后究竟牵扯哪些部门哪些官员的审批权力?他们还能潜伏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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