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注重环保 立环保法讲究生态平衡

【新唐人2014年6月11日讯】 中国大陆的环境污染问题正成为国人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昔日的青山绿水正消失殆尽,挥之不去令人窒息的雾霾、有毒物质严重超标的地下水、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的有毒土壤、滥伐林木过度放养导致的土地荒漠化、以废旧塑料制品为典型的废弃化工产品对环境的严重污染,正以国人难以负荷的方式呈现出来。于是有人指责中国人一向缺乏环保意识,其实不然。回顾历史,中国古人早在几千年以前就有了十分明确的环保意识,而且很多朝代都有环保法令出台。

中国古人购物时使用来装载物品的,大都是很容易分解和处理的东西,如竹篮、稻草等,堪称古代的“环保袋”。比如,去街市上买鱼,携带一根稻草,穿在鱼的腮下就可以提回来了。这种既轻巧又方便的方法,在上世纪80年代还较常见,现在在一些偏僻的地方偶尔也能看到。

除了用稻草,古人还用荷叶包东西。“建康令孔奂以麦屑为饭,用荷叶裹之,一宿之间得数万裹,以给兵士。”《三国典略》里的这段话记载了三国时期在战场上以荷叶包饭的事情。这种做法显然既方便快捷,又很符合环保的需要——荷叶用完丢弃后,在很短时间内即可自然分解,融入土地,不存在什么毒化土壤,污染环境的问题。

据历史记载,中国古代颁发的环保法令也是相当多的。

早早西周时期,就有《伐崇令》明文规定:“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这应该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关于保护环境的法规,违规者,最严重的是要判死刑的。

古代在生活垃圾方面也有颁布法令的记载。据《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战国时期,对于乱扔垃圾于街道上的人会受到断手的严重惩罚。对于这个过于残酷的惩罚,孔子曾加以解读,他说:“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虽刑之用也。且父重罚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无离无恶,此治之道也。”孔子认为这是治理之道,是应该的事情。

唐朝时期,对于日常生活垃圾的管理显得更加规范和严格,“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唐律疏议》的这段记载不仅规定了乱扔垃圾者要受惩罚,其相关管理部分也要受到一定的惩戒和警告。

除了颁布保护城市清洁卫生的法规,古代也有专门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在古代,环卫工人称之为“条狼氏”,条在古代是洗涤的意思。

中国古人的环境保护意识从远古时候就十分明确了。

我国第一部词典《尔雅》中,“释天”一文写道:“春猎为搜,夏猎为苗,秋猎为狝,冬猎为狩”。

大意为:春天是禽兽繁殖的季节,要搜索和统计野兽的数量,不要杀怀胎的禽兽;春秋是农作物生长和收成的季节,要猎杀破坏农作物的禽兽;冬天万物休眠,可进行围猎。这反映古人在保持自然平衡状态下,对动物进行的猎取和保护。

到明代,文学家冯梦龙在《醒世恒言》中一段描述,唐天宝年间福州漳浦有个叫勤自励的“愤青”,擅长打猎,并爱闹事。某日他和几个兄弟上山打虎,半路遇着一位黄衣老人,对他说:“虎乃百兽王,本无害人心,你如此滥杀无辜,将来必为虎害!”勤自励突然醒觉,立即折箭盟誓,从此不再杀虎,只狩猎小动物。某日他狩猎归来,见一只老虎被困陷阱。勤自励有了恻隐之心,趁主人不在,放虎归山。为补偿猎户的损失,又将自己打来的小猎物放入陷阱,空手回家了。那位“黄衣老者”点醒自励,令世上少一个破坏生态之人,则堪称环保先锋。

十九世纪中晚期,船政曾经是洋务运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据记载,时任清朝闽浙总督的左宗棠痛感大清王朝已落后到了“人操舟我结筏”“人跨骏我骑驴”的地步,提出了在福建马尾设船政衙门。并且请外国人来华教授造船技术和驾驶技术。

在这个过程中,一块名为《船政大臣示》的石碑与马尾造船厂同时“现身”。石碑上面的碑文以船政总理大臣的名义,告诫船厂周边军民人等一律不得砍伐山林竹木,否则予以严惩。

小小一件遗物,可以看出船政的草创者们对保护环境的良苦用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近代工业的倡导者已经有了工业与环保二者均不可偏废的意识了。
  
另一件有关环保的文物是清朝乾隆八年立的一块石碑。这块这座碑高1米,宽40厘米的石碑立在一个叫甘寨村的村庄里。石碑上方由左向右横写8个字:“会众演戏,永远公禁。”这是什么意思呢?仔细看碑文,你会哑然失笑。用今天的话说那碑文带有“村规民约”的性质。内容是如果有人胆敢“焚山伐林、盗卖杂木、挖土割草”那么就“罚戏一台”!这就是说谁若违规上山伐木、割草,处罚你掏银子去请个戏班子,给乡亲们好好演上一台大戏!

想知道什么叫环保意识吗?想知道古代普通老百姓的幽默吗?就看看这块距今已有268年的“毁林罚戏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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