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車求婚被拒 反悔誣告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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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01月14日訊】謝姓男子101年追求童姓女,送進口車後求婚被拒,男子惱羞討車也被拒,誣告對方詐騙,童女反告,謝男今天遭檢方起訴。

據中央社報導,台中市消防局前豐原分隊童姓女分隊長,涉妨害家庭案在民國101年7月間被媒體披露。45歲的謝男為此深感同情,主動與被調任台中市消防局科員的童女聯絡,對童女漸生好感積極追求。謝男協助童女處理所涉的妨害家庭官司,並表明願意伴她終身。

101年8月間,童女由謝男陪同前往訂購進口轎車,但童女以無力負擔退訂。當時謝男曾表達要贈送自己駕駛的進口轎車,遭童女婉拒。後來,謝男說服童女接受車子,並立即辦理車輛轉移登記。

事後,謝男要求童女與他辦理公證結婚受拒,向童女追討車輛又受拒。

謝男追討車輛不成惱羞成怒,分別寄存證信函給台中市政府消防局長、具狀向台中地檢署控告,以及寄舉發信台中市消防局政風室,指控童女以摻入藥物飲料給他喝,趁他昏眩嗜睡時,將他載往監理所辦理車輛過戶。

由於謝男無法證明信中所提「遭童女下藥」等情事,檢方以不起訴處分。

童女則反告謝男涉誣告、誹謗及恐嚇等罪,台中地檢署今天將謝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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