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庭審鬧劇中收場 法官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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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4年1月4日訊】(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連甘井子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曉麗進行非法庭審。當庭法官拒絕給張曉麗除去戒具,並說沒有這樣的法律,兩位辯護律師遂質疑該法官是否具備審案的能力和素質,申請法官迴避。最後法官脫下法官服,離開法庭不知所終。

如此法警:不管法律

當日九點三十分,警車將張曉麗帶到法庭。張曉麗微笑著和家人打招呼。張曉麗的兩名辯護律師進入法庭前,被法警攔住要求進行安檢。律師說:“根據最高法院規定,對律師和公訴人不能安檢。”法警蠻橫地說:“不管法律怎麼規定,我只服從本法院規定。不安檢就不能進法庭,不管是不是律師。”僵持到十點二十分,一位自稱是刑庭庭長的人在看過律師給他出示的最高院規定後,進法庭和法官商量。十點四十五分,書記員親自出來請律師進入法庭,不需要安檢,庭審開始。法官是李增蘭,陪審員是楊桂蘭、陳峰。

如此法官:自取其辱

宣布開庭後,法官與公訴人就開始違背法律程序,不給律師申訴機會,並且公訴人不顧律師的抗議,直接念起訴書,一直念完。律師要求法院去掉張曉麗的戒具,法官李增蘭說​​:“按照規定無須去除。”律師問什麼規定,李增蘭說:“內部規定,不告訴你。”律師說:“現在申請你迴避。”李增蘭說: “律師有權利申請迴避嗎,有什麼法律依據?”

兩位律師很吃驚,因為作為法官說出這樣的話簡直就是在自取其辱,律師馬上找到《刑訴法》第三十一條宣讀法律條文。律師對法官說:“從開庭到現在,你的行為說明作為法官你已經不具備審理本案的能力和素質,所以申請你迴避。”法官李增蘭滿臉通紅,宣布休庭,脫下法官的衣服,離開法庭不知去哪裡了。大家又等了很長時間,法官李增蘭一直沒有回法庭。

如此庭審:鬧劇般收場

十一點二十分,書記員突然宣布休庭,改日擇期審理本案,告訴大家可以走了。這時一名旁聽家屬站起來說:“你一個書記員,沒有權利宣布休庭,必須是法官宣布休庭才有效。”書記員說:“因為法官已經沒有資格了,律師讓她迴避,所以她不來了。”所有人聽到這句話都哭笑不得,這次非法庭審在近乎於鬧劇中草草收場。

張曉麗遭迫害經歷

張曉麗,女,三十七歲,未婚,瀋陽​​蘇家屯人,九十年代到大連求學,就讀於遼寧師範大學,九九年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在學校讀書的張曉麗經常被學校和“610 ”警察騷擾,在學校期間兩次被迫害,一次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回來後學校逼張曉麗寫放棄信仰的保證書,張曉麗拒絕寫,被非法勞教一年,回來後繼續就讀於遼寧師範大學,學校要求張曉麗媽媽來學校陪讀,以保證畢業,張曉麗媽媽為了孩子,只好放下家中的事情,從瀋陽到大連陪讀,誰知在張曉麗就差三個月畢業時,張曉麗在學校再一次被警察綁架,關進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三年,年輕的張曉麗在馬三家教養院受盡摧殘和酷刑,身體被捆成球叫犯人壓在上面,長期被關在鐵籠子裡,蹲不下,站不起來,半年沒有洗澡,四個月沒洗頭,導致大量脫髮,至今頭皮有一塊一直禿著。歷盡苦難的張曉麗三年後回來,發現自己已經被學校退學了,沒有畢業證,沒有戶口了。為了生活,張曉麗在大連和瀋陽蘇家屯辦理戶口和身份證,誰知各處一聽說是法輪功也不給辦理,張曉麗至今沒有身份證,找工作都很困難。

張曉麗只好回家鄉媽媽身邊生活,這樣的生活沒有維持多長時間,警察去張曉麗媽媽家企圖再一次綁架張曉麗,張曉麗為了躲避綁架,年輕的姑娘半夜裡穿著單薄的衣服隻身一人冒著嚴寒連翻幾座山,走到自己都不認識的農村,渾身都凍僵了,當地農民幫助她躲在一輛進城的馬車裡離開了家鄉,開始長期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因為曾經在大連求學,對大連比較熟悉,張曉麗來到大連,在朋友的幫助下找了一份穩定的工作。一位長期被邪惡跟踪的法輪功學員到張曉麗租住的房子裡住了幾天,當這位學員​​被綁架後,四月十二日晚大連國保焦健帶著辛寨子派出所的惡警闖進張曉麗的家裡,綁架了張曉麗,並把家裡翻了個底朝天,惡警拽著張曉麗的頭髮從家裡拖到警車裡,家裡兩萬多元現金及私人物品被搶。張曉麗媽媽腦血栓住院還沒有好轉,聽說女兒被綁架,匆匆從瀋陽趕到大連,拖著腦血栓後遺症沒有痊癒的身體,走路都很困難的情況下,人生地不熟的在大連忙於營救女兒,說女兒這些年太苦了,最好的青春都是在苦難中度過的,至今都沒有結婚,我是她的母親,我一定要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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