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桂文亞宅偷竊 2賊認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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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5月02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日電)「精神損失我很不能接受…等於剷除我的記憶」,作家桂文亞住家遭竊,被偷走書信等物,她詼諧撰文勸賊。法院將2賊判刑。

桂文亞住家在民國100年遭竊後,去年投書訴心聲,替竊賊取名為「黑面」與「霸丸」,文中詼諧敘述,「滿牆滿櫃的書,不約而同向竊嫌齊聲苦勸,期期不可!快快罷手!登門入戶是盜匪的行為」,又反問竊賊,「蜂蜜被你們順手帶回去飲用的時候,當真沒有嘗出一些苦澀的滋味?」

桂文亞事後受訪說,自家前後被偷了8次,因此加裝5支監視器,戲稱家中「四面圍牆護欄的尺寸已超過監獄的高度」。

台北地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桂文亞住家在100年遭竊賊潛入,偷走一對象牙、20枚藏書章、聯合報創辦人王惕吾寫給桂文亞的信、紅瑪瑙、珍珠耳環、龍眼蜜等物,桂文亞回家發現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捕王姓男子等人。

法院審理時,桂文亞說,被偷東西多是摯親好友所贈,金錢損失她不是很在意,但精神的損失她很不能接受,「我很恐懼,我有憤怒、悲傷、非常深的遺憾,等於剷除我的記憶,抹煞我記憶中的人,請被告不要再作這些事」。

王姓男子、余姓男子向法官認罪,並坦承將象牙以新台幣3萬元代價銷贓給陳姓男子,陳男再轉賣他人。法官斥責王男等人正值青壯,不思正途賺錢,竟冀望不勞而獲侵入住宅竊取財物,依加重竊盜罪,分別判處王、余2人1年1月及1年2月徒刑;另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陳男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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