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基线法惹抗议 菲国做好准备回应

【新唐人2009年3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13日专电)菲律宾马拉坎南宫和国会立法人员表示,就雅罗育总统最近签署的海洋基线法,菲律宾已做好准备回应来自任何国家的抗议或法律行动。

雅罗育10日正式签署共和国法案第9522号,也就是海洋基线法案,将南沙群岛中的菲国索讨主权的数座岛屿视为“所属岛屿”。11日,中国透过驻菲律宾大使馆对此发出抗议,而中华民国外交部今天也召见了菲律宾驻台代表白熙礼,提出抗议,并重申中华民国拥有南沙群岛主权。

2月17日菲律宾国会追认上述法案,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光亚次日即紧急召见菲律宾驻中国大使馆临时代办巴伯,提出严正抗议。

马拉坎南宫文官长厄米塔在接受广播电台访问时表示,这不是第一次有南沙群岛的主权声索国提出抗议,马尼拉一直都有着捍卫主权的准备,马尼拉随时准备回应来自外国的任何法律行动。

厄米塔说:“透过海洋基线法的签署,菲律宾向全世界发出确认国家主权的讯息,菲律宾作为独立国家,将会捍卫国家利益。”

他补充,早在马可仕时代就有总统政令将它们归予菲律宾巴拉旺省管辖,海洋基线法只是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要求,赶在5月期限之前重申菲律宾对上述岛屿的主权,在此之前,相关国家应遵守南沙行为准则,和平面对争议。

另一方面,菲律宾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任委员库恩柯赞扬雅罗育总统签署海洋基线法,并称来自外国的抗议是可以预见的,任何因南沙群岛主权而起的争议,可交由联合国司法裁决机构“国际法庭”解决。

库恩柯说,事关国家主权,菲律宾不会撤回或修改这道法律,“我们已经尽可能遵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划出海洋基线”。

在立法阶段,菲律宾众议院版海洋基线法原本把包括太平岛在内的自由群岛(Kalayaan Islands)以及中沙群岛的黄岩岛视为国家领土,但顾及国际因素,最后采纳了参议院的版本,仅将这些岛屿归为“菲律宾共和国的所属岛屿”。

库恩柯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所属岛屿”实际上并不代表什么。

他补充,中国并不拥有南中国海,他们只是声索其主权,然而声讨还是声讨,中国并没有南中国海的所有权状,菲律宾、马来西亚、汶莱、越南和台湾也都一样,因此相关国家应循正常管道解决争议。

中华民国、中国大陆、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汶莱等国,都声称拥有南沙群岛部分或全部主权,菲律宾在南沙群岛实际占有九座岛屿,其中最大的希望岛(Pag-Asa)上驻军60人,建有空军飞机跑道,且例常举行投票等政治活动,菲律宾海军在黄岩岛上也建有一座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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