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提阳光法案修法 盼审查过程透明

(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二十八日电)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代理书记长谢国梁今天表示,党籍立委版本的两项阳光法案修正草案已送至议事处,但绝对不会采密室协商的迳付二读,一定要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

谢国梁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指出,他所提出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七条修正草案,及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相较于民进党团阳光法案迳付二读,国民党团不赞成“黑暗的阳光法案”,坚持一定要由委员会审查,过程透明。若一切顺利,院会下周应可付委。

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受访时表示,目前民进党团阳光法案已进入四个月协商期,国民党团上次提出阳光法案却被民进党团提出异议,无法付委。他质疑,为什么国民党团愿意让民进党版阳光法案迳付二读,民进党团却不愿让国民党版付委?

谢国梁等人提案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七条修正草案,将适用范围扩及“大法官、监察委员、立法委员、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必须于就(到)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财产交付信托。

谢国梁等人提案的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扩大公务人员适用范围至“其职务代理人”;民意代表利益回避扩及“其关系人”;民意代表或因其关系人未利益回避,对该议案所为之审议、表决均属无效。

同修正草案规定,应回避未回避者,将罚锾由现行的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提高至两百万元以上、六百万元以下罚锾,并可追缴其所得财产上的利益。9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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