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未带印章或投票通知单 仍可领投票

(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二日电)今天是第十二任总统副总统选举暨第五案、第六案全国性公投的投票日,中央选举委员会表示,选举人投票时须携带本人国民身份证、印章及投票通知单,但若未携带投票通知单或印章,仍可领取选举票(公投票)投票。

中选会新闻稿指出,选举人投票时须携带本人国民身份证,返国行使选举权的选举人则应凭本人有效的中华民国护照才可投票。
中选会说,为了使领票作业迅速、顺畅,请选举人尽量记住投票通知单上的名册号次,主动告知工作人员。9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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