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未帶印章或投票通知單 仍可領投票

(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二日電)今天是第十二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暨第五案、第六案全國性公投的投票日,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選舉人投票時須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但若未攜帶投票通知單或印章,仍可領取選舉票(公投票)投票。

中選會新聞稿指出,選舉人投票時須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返國行使選舉權的選舉人則應憑本人有效的中華民國護照才可投票。
中選會說,為了使領票作業迅速、順暢,請選舉人儘量記住投票通知單上的名冊號次,主動告知工作人員。9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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