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檸:日本的道歉文化

【新唐人2014年2月2日訊】陳小魯、宋彬彬等人遲到的文革道歉,讓國人把現實感覺重新切換到四十餘年前那遍地政治迫害的「崢嶸歲月」,同時也為反思中國的道歉文化提供了一個契機:究竟該如何評價陳、宋的道歉呢?如果他們的道歉「欠真誠」的話,那麼何種程度的道歉才算「真誠」呢?中國有「真誠」的道歉嗎?到底有多「真誠」?

凡此種種,見仁見智,人言言殊,爭出個所以然來也難。所謂「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也許我們有必要平移視線,看一看東鄰日本對道歉的認識。何況那個國家不僅以源遠流長的「道歉文化」著稱於世,而且與中國之間還有過一場關於道歉問題的著名口水官司。乃至時隔近半個世紀的今天,大街上或虛擬空間裡隨便一個中國人,張口閉口批判日本的歷史認識,「舉重若輕」得就像居委會大媽訓斥剛來小區租房,尚未來得及辦暫住證的京漂一族。所謂「日本人不道歉」,在我國也幾乎成了一個顛撲不破的「常識」。

然而,中國的「常識」,未必是天下的常識,正如中國的價值觀念未必是普世價值、「中特主義」不等於世界大同一樣,這一點已無需詮釋。從這個意義上說,日人道不道歉的問題,還真是一個值得說道一番的事體。

首先,我們說日本文化中存在「道歉文化」,是一個事實判斷。文化的沉澱是語言。日文中,關於「道歉」的語彙異常豐富,粗通日文的筆者,無需翻詞典,隨口就能說出不下十種,諸如「すみません」、「ごめんなさい」、「申し訳ない」、「気の毒」、「ご迷惑をかける」、「ご面倒をかける」、「頭を下げる」、「お詫び」、「謝罪」、「陳謝」,等等,不一而足。倘若再輔以日文特有的自謙和敬語等不同語氣的表現的話,那真多了去了。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在世界主要語言中,日文的道歉表達之豐富,無出其右。在商界,新入社職員要接受關於道歉禮儀的培訓;書店裡,有專門介紹各種規格的道歉信(お詫び狀、謝罪文)格式寫法的工具書。中國人去日本,對日人最直觀的印象是「點頭哈腰」——其實那多半是在鞠躬致意,少半是賠不是。日人打招呼常說「すみません」,相當於漢語的「對不起」,或英文的「Excuse me」,也是道歉語。一般國人會以為,既然中國人和美國人也都用「對不起」或「Excuse me」打招呼,也沒啥可奇怪的。但倘若他知道日人日常使用「すみません」的頻度的話,還是免不了吃驚:要做多少壞事,才能成天賠不是到這個份上?其實,文化就是文化,無需做過於「踏實」的理解。中國人見面問「吃了麼」,有幾個是真操心對方吃不飽的?

瞭解了「道歉」是一種文化,便可一窺「道歉文化」之堂奧。既然是「文化」,這種文化便一定有其賴以產生的合理性、理由和功用。旅日作家、孔子第75代孫孔健認為:日本的道歉是為了保全自己面子的手段,日人「通過賠罪,乞求對方的原諒,可挽回自己的印象和尊嚴」。如前民主黨首相鳩山由紀夫因拿了自己老娘的政治獻金而違反了《政治資金規正法》,被媒體曝光敗露後,召開記者招待會,鞠躬、謝罪,以求得國民的「理解」。堂堂一國首相,對國民鞠90度深躬,賠不是,而所謝之「罪」,竟是拿了自己老媽的錢,中國人斷乎無法理解。可在日本,既被媒體和反對黨抓住把柄,不「謝罪」,還真難過關。

最近的例子是著名電視主持人MINOMONTA(みのもんた,原名御法川法男)。去年9月,因次子的盜竊未遂嫌疑,MINOMONTA召開新聞發佈會:長達數分鐘的深躬之後,這位主持人噙著淚水,向廣大電視觀眾道歉,同時辭去了所有電視和廣播的節目主持人職務,徹底引退。MINOMONTA於1967年出道,在廣播電視放送舞台上深耕近半個世紀,主持過包括NHK紅白歌會在內的百餘檔節目,並出演電視劇和電影,是日本家喻戶曉的明星。可為了不爭氣的寶貝兒子,也只有低頭謝罪之一途。至於何以做告別華麗舞台的極端選擇問題,用他自己的話說,是因為「感到了世間有種自己不辭職,便不能平息的風潮」。社會賢達老爹不但庇護不了兒子,反而不得不為「子之過」埋單——這種文化「風潮」,對「我爸是李剛」和「李天一事件」等現象所賴以產生的「沃土」國度的人來說,終究難以理解。

那麼,如此「道歉文化」的根源究竟何在呢?美國社會學者露絲•本尼迪克特在《菊與刀》中的分析早已成了國際社會看待日本和日本人時的經典詮釋。但經典的反面,也早就成了老生常談了,諸如相對於西方源於基督教的「罪感文化」,東洋社會體現為一種「恥感文化」:

恥感文化依靠外部的強制力來做善行。真正的罪感文化則依靠罪惡感在內心的反映來做善行。羞恥是對別人批評的反應。一個人感到羞恥,是因為他或者被公開譏笑、排斥,或者他自己感覺被譏笑,不管是哪一種,羞恥感都是一種有效的強制力。但是,羞恥感要求有外人在場,至少要感覺到有外人在場。……恥感在日本人生活中的重要性,恰如一切看中恥辱的部落或民族一樣,其意義在於,任何人都十分注意社會對自己行動的評價。

話說到這兒,就基本上說盡了,因為「他只須推測別人會做出什麼樣的判斷,並針對別人的判斷而調整行動」。換言之,包括上述例子中的鳩山由紀夫和MINOMONTA在內,他們的道歉,雖然不排除發自內心的對問題的自省成分,但更主要的,其實還是對周圍壓力和社會「風潮」的「皮膚」感知和本能性反應。

不過,話說回來,不道歉又當如何?試想,假如鳩山首相死不「謝罪」,MINOMONTA死活不出聲的話,輿論(「風潮」)又能拿這兩位公眾人物怎麼樣呢?可想而知,對政治家鳩山來說,坐看政治反對勢力和媒體狂炒,民調支持率一路狂瀉,挨到下次眾議院或參議院選舉時,黯然下台,從而成為當代政治史上的一個笑話;對電視明星MINOMONTA來說呢,「裝死」不言語,該出鏡出鏡,該在鏡頭前抖包袱抖包袱,就算他能扛住收視率銳減的壓力,也絕對扛不住電視觀眾打電話、發傳真要求其「謝罪」、「滾蛋」的羞辱。因此,在我看來,這種「謝罪文化」的成因,與其說在於「恥感文化」,真不如說是「美感文化」所致——歸根結底是為了「美感」:為了美,不願意死得太難看。這在東洋美學中,叫做「潔」(潔し)。日人若是在美感上糾結、過不去的話,那是真難過。江戶時代的武士,如果犯了欺主之罪等有悖「潔」之信條的重罪的話,是要切腹自戕的。

到今天,社會的道德倫理約束其實已經稀鬆多了。雖然偶爾還能看到有人自殺以「謝罪」的消息,但為「謝罪」而切腹的事基本絕跡了(作家三島由紀夫的切腹別有訴求,另當別論)。不但沒人切腹,連該承擔的責任都不擔了也不稀奇。君不見福島核電站的核洩漏事故發生後,雖然上至國家領導人,下至東京電力公司和福島核電站的負責人沒少在電視上鞠躬「謝罪」,可事到如今,你見有誰出來承擔責任嗎?道歉歸道歉,但道歉之後該如何則是另一碼事——「謝罪」並不意味著承擔實體責任,甚至謝過罪後,即可不必承擔實體責任,是東洋「道歉文化」的一大特色。

當然,那些責任主體和實體責任都很清晰的案例,是逃不掉的,該怎樣怎樣,無論是受害者,還是社會輿論和法律,都會要求責任主體承擔責任,如列車傾覆事件、醫療事故、食品安全問題,等等,基本上都得到了較比圓滿的解決。我們經常在電視上看到,某個上市公司爆出醜聞,記者招待會上,以CEO為首,董事會全體成員一字排開,向公眾鞠躬「謝罪」的場面。一般來說,這種場面並不是單純的POSE。道過歉之後,法律認定的責任也會被承擔。

與這種有明確責任主體的道歉相比,日本政治人物的道歉往往比較曖昧,有時看上去特像一個玩笑。在世界範圍內,日本政客易「失言」,是一個廣為人知的現象。這種現象的背後,其實有兩個問題:一是說明政治家比較「自由化」,他們有時不遵循政府歷來秉持的政治立場和「公式見解」,愛隨意闡釋,甚至肆意發揮。如明明有代表政府政治立場的關於歷史問題的「村山(富市)談話」和關於慰安婦問題的「河野(洋平)談話」,但有些政客偏偏故意視而不見,時而發出「不協和音」,以彰顯個性;二是說明媒體厲害,絕不是擺設,一旦抓住政客的「失言」,曝光沒商量,非逼到政客出台「謝罪」絕不收兵。而作為問題主體的政客,礙於輿論,也只好出面「謝罪」,但這種「謝罪」,究竟性質上不同於那些以企業為主體的道歉,責任主體所在模糊,極易被「曖昧化」。

一個中國人耳熟能詳的例證是41年前,時任內閣總理大臣的田中角榮在中日邦交正常化談判中,就日本過去的戰爭罪行對中方的「謝罪」——所謂「我國給中國人民添了很大的麻煩」云云。筆者在拙著《中日之間》(中信出版社,2014年1月版)的開篇《日本道歉了麼——中日關係史上一段「迷惑」與「麻煩」的公案》一文中,對此做過一番深入的解讀。就結果而言,田中的發言確實不無曖昧,因而當即遭到中方的杯葛,後被迫修改。但修改後的、雙方最終認可的方案,即我們後來在《中日聯合聲明》中看到的日方「謝罪」表達,其實離中方最初的訴求仍有一定的距離。但對田中而言,作為首相,他必須對自民黨內閣和國會兩院負責,對中「謝罪」方案是一個政治問題,妥協是必須的,只能謀求一個各方均能接受的「最大公約數」。於是,縱然是實力派如田中者,為了回國後能對各方面「交差」,也不得不玩了一番「曖昧化」的手法,於是才演出了讓中方很不爽的一幕,從而做下了日後一場曠日持久的口水官司的由頭。

不過,回過頭來看,無論如何應當承認,田中角榮到底算是日本政治人物中少有的、真正富於大勇的敢於承擔者。後來的政客,比他躲躲閃閃、遮遮掩掩,更擅長玩閃爍其詞的曖昧遊戲,但就是沒有承擔者,真是數不勝數,比比皆是。

文章來源:《縱覽中國》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