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蘋果「有毒」監管不能「生病」

【新唐人2012年2月2日訊】據《北京青年報》報導,蘋果公司終於披露了其全部156家供應商和生產合作夥伴名單,並對主要供應鏈進行了審計,其中發現大量違規現象,包括中國工廠的薪水支付、福利、環境等問題。這也是蘋果首次披露其主要供應商的運營情況,此前只公佈頂級供應商名單。

蘋果供應商存在大量違規行為並非秘密。去年,我國的自然之友等5家民間環保組織,就連續兩次發佈調查報告《蘋果的另一面:污染在黑幕下蔓延》稱,22家蘋果中國供應商都有污染環境問題,且還在蔓延。如今蘋果公司發佈的審計報告,可謂坐實了民間環保組織的調查結果。

曾有網友如此評價蘋果公司,「用別人的地種自己的『罌粟』,再把這種『骯髒』的白色賣給別人」,比喻也許不夠精準,但一定程度揭示了問題實質,即蘋果公司賺得盆滿缽溢,而其在中國的供應商卻留下一地污染,最終受傷害的都是無辜群眾。

供應商製造污染,蘋果公司難辭其咎。一方面,在供貨商的遴選上,蘋果公司有一套嚴格的標準,但為何一些涉嫌污染的供應商能夠通過審核?另一方面,蘋果公司每年對供應商也有評估,但為何被指製造污染的供應商仍受青睞?此外,蘋果公司還專門制訂了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供應商須禁雇童工、禁用有害物質等,但不少供應商並未遵守這一規定,比如這次審計報告就承認供應商存在使用童工現象。

供應商劣跡斑斑,蘋果公司本不該睜隻眼閉隻眼。蘋果公司發言人曾承諾,「蘋果致力於在我們的整個供應基礎推動最高標準的社會責任」。遺憾的是,蘋果公司一貫地傲慢,比如連供應商姓甚名誰都不願公佈——好在於輿論質疑下,蘋果公司終於發佈了全部供應商名單。
此外,蘋果公司也不願與公眾、環保機構建立對話機制,更不要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供應商污染,維護公共權益了。

蘋果公司何以如此傲慢?一方面與其罔顧社會責任有關,正如環保組織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所稱,由於蘋果的關鍵績效指標只考慮社會責任,不考慮任何環境責任,因而大大削減了蘋果公司對供應商在環保方面的要求。其實,「從披露的信息可以看出,蘋果公司對供應鏈的各個環節介入很深,完全具備把控二三層供應商環保問題的能力」。

另一方面,與監管部門缺位或監管不力有關。正如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院長吳弘所說,一些地方政府出於就業、稅收、GDP等考慮,為一些國際品牌提供了「超國民待遇」,甚至在其涉嫌違法之後疏於監管。

事實上,一部售價600美元的iPhone4,中國組裝企業僅能得到每台6.54美元的酬勞,但蘋果公司每台獲利卻高達360美元。即便這樣,一些監管部門仍然縱容這些供應商。

蘋果「有毒」,監管不能「生病」。監管部門一旦縱容或監管無力,蘋果公司供應商必然有恃無恐。供應商的一舉一動都應在監管部門的火眼金睛之下,如有不法行為應迅速制止。若慢悠悠介入,即便污染被叫停,供應商被懲罰,蘋果公司承擔了連帶責任,但污染惡果已經產生,也是覆水難收。

蘋果難「啃」不可怕,就怕不去「啃」。應通過法律、行政、民間調查等各種綜合手段,嚴懲無良供應商,維護公共利益。

王石川(江蘇自由撰稿人)

文章來源:《重慶商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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