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97年後首次取締政黨或開不好先例

【新唐人2018年09月25日訊】香港政府週一取締民族黨,當地活動人士稱此舉開啟敗壞先例,擔心港府未來或隨意取締不喜歡的政黨或組織。

社民連、人民力量、工黨等約20多名成員到灣仔警察總部抗議當局引用《社團條例》將民主黨定性為非法社團,是以言入罪,剝奪港人結社自由。並指,《社團條例》是1997年6月由臨時立法會通過修訂,60名議員全部由中共委任,擔憂當局借此箝制異見聲音。

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此例一開,將來政權則可肆意禁止任何視為「眼中釘」的政黨及組織運作,無疑是繼過往將異見者排除於選舉制度後,進一步扼殺存於香港異見聲音的舉動。」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今天你說講港獨是踩紅線,明天你說揭露高鐵是踩紅線,後天你說揭露內地食品安全是踩紅線。」

2010年代,港府運用社團條例施加黨禁,拖延及阻撓各新興政黨及公民社會團體註冊,如香港眾志等,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明今次港府取締行動屬政治考慮,強調會嚴陣以待。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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