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令2號嫌犯遭新國遣返 王岐山暗藏玄機?

【新唐人2015年05月10日訊】(新唐人記者唐明綜合報導)名列「紅色通緝令」第二位的、潛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5月9日被遣返回國。這是中新雙方在沒有締結引渡條約的情況下,第一個被成功遣返的外逃貪官。有分析稱,此消息出現在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北京會見美國政要後,釋放了以此作為其他國家遣返貪官參照的信號,被指在美藏身的令完成等人再被聚焦。

通緝令2號嫌犯無引渡條約被遣返

中紀委官方9日透露,在中國日前公布的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上位列第二位的原江西省財政官員李華波已被新加坡官方遣返回國。李華波被列為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中的號碼是:A-1256/2-2011。

這是中共公開曝光百名外逃人員後遣返的重要案犯。李華波涉嫌貪污公款9400萬元,2011年1月潛逃至新加坡。中共方面工作組先後8次與新加坡進行磋商。在相關證據下,新方凍結了李華波涉案資產,對李實行了逮捕、起訴。中新雙方在沒有締結引渡條約的情況下合作,在李華波出獄當天將其遣返回國。

據新加坡英文《海峽時報》在2013年4月1日的報導,當時51歲的李華波被控接受了超過18萬新加坡元偷竊資金的罪名成立,判處入獄15個月有期徒刑。主審法官在做出判決時指出,檢控官對李華波提出的起訴證據確鑿無疑,而且指李華波的罪行是「事先策劃好的」。

李華波案件是中新雙方依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開展追逃追贓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中共追繳潛逃境外腐敗分子涉案贓款的第一起案例。中共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負責人表示,與有關國家的司法執法合作,境外的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將被追回來。

分析:新加坡案例釋放出強烈信號

中紀委官網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5月7日在中南海會見參加第八屆中美政黨高層對話的美國民主黨和共和黨代表團。

《美國之音》報導稱,王岐山此次會談報導或是其訪美前奏曲,由於中共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西方國家之間沒有引渡協議,海外抓逃具有難度,王岐山應該還會在各種場合談反腐的國際合作。王岐山訪美,傳聞要將令完成、薄瓜瓜等人抓回國;但由於中美雙方沒有引渡協議,王岐山的抓捕行動比較難,王岐山此次會談可作為訪美的前奏曲來觀察。

追捕逃亡境外貪官被視為反腐「第二戰場」。外界認為,紅色通緝令這100人中的2號嫌犯,在沒有引渡條約情況下第一個被成功遣返的外逃貪官,有其標誌性意義。時評人士鄭經緯表示,有了新加坡的先例,王岐山訪美或許在無引渡協議抓逃的領域取得突破。在習王準備對江派大本營發動總攻的敏感背景下,這個成功案例所釋放的信號,意味著他們海外的退路基本已被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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