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上訴被駁回 各方譴責

【新唐人2010年2月11日訊】星期四(2月11日)早晨,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對中國著名異見人士劉曉波的二審維持原判。劉曉波在去年12月25日以煽動顛覆國家罪,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美國歐盟等國家,以及國際特赦組織都對此表示譴責,批評中國缺乏言論自由和司法獨立。

劉曉波的代表律師尚寶軍在宣判後表示,他對判決感到非常失望,法官只在庭上宣讀判決便結束了二審,沒有允許任何人發言。

包括美國等17個國家和歐盟的駐華外交人員星期四早上到法院要求旁聽,但被拒絕。

在北京高院外,歐盟代表塞蒙•夏普(Simon Sharpe)表示,劉曉波因言獲罪,“這與他的言論自由的權利完全不相容”。

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政治參贊奧伯瑞•卡爾森(Aubrey Carlson)表示,“因為和平地表達政治觀點而受到迫害,這完全違背國際公認的人權法。”

美國駐中國大使洪博培也在判決後發表聲明,要求中共當局馬上釋放劉曉波,呼籲中共當局尊重全體公民表達觀點的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部負責人阮柔安指出,對劉曉波的判決讓中國人民以及國際社會再次認識到中國缺乏言論自由和司法獨立。

劉曉波的妻子劉霞獲准到庭旁聽,劉霞沒被准許旁聽對劉曉波的第一次判決。劉曉波身在廣州的弟弟劉曉暄則對維持原判感到失望和沉痛,他表示,對於上訴結果早就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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