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中共公检法新规 网络讯息皆证据

【新唐人2016年09月23日讯】9月20号,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一份有关电子数据的《规定》。该《规定》称,公检法人员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但因《规定》涉及网页、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网络私人空间,引发舆论抨击。

这份名为《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提到的电子数据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简讯、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以及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

根据《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相关数据。

最高法称,出台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该《规定》从10月1号起施行。

9月21号,大陆多家媒体以“你微博、朋友圈发的每一句话,日后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为题报导这一新规。

《深圳晚报》发表的一篇评论质问:如果个别执法人员打着法规的幌子,强行查阅自己朋友圈记录怎么办?

也有网友抨击:部门联合出个规定就可以藐视法律了,把法律当儿戏啊?公民的隐私呢!

自由撰稿人刘逸明认为,朋友圈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警方无权调取。

自由撰稿人刘逸明:“但是对公开的言论,你像微博上面的,我觉得这个是可以的,但是,怎么处理这个发布者,还是要遵循法律的原则,不能够随随便便去打击一个人,就给他捏造一个所谓的罪名,寻衅滋事、造谣诽谤啊。”

事实上,这一规定没发布之前,在网上因言获罪,遭到传唤、抓捕、拘留甚至判刑的人并不在少数。9月19号,成都的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还被警方以“散布谣言”传唤、抄家。

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那天下午,我正在家写新闻稿件的时候,突然之间冲到家里面大概有20多个警察,其中还有成都市的国保,他出示了一个所谓的‘散布谣言’的传唤证。然后,把我和李昭秀、伍淑云、向贤玲四人带走,还扣押了我们两台电脑,三部手机。”

黄琦说,警察主要询问的,是关于天网最近发布的公民记者被关押,以及失地农民案件、拆迁征地等一系列案件。

黄琦:“同时,警方还调取我们的微信证据,警方当时在派出所说,我们不仅看了天网,包括天网发布的那些微信上面的朋友圈发出的报导,这些我们都调取了。”

警方声称,天网报导的全是谣言,黄琦则明确告诉警察,网站的报导基本都有目击证人、图片,甚至有些还有电话录音、视频等。

黄琦:“我告诉他们,我天网报导比你们那个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以及你们党中央发布的各种信息,要准确很多很多,而且我都有图片证词,也有当事人或者其他旁观人拍摄的照片,有些时候还有不少旁证。”

黄琦说,事实上,有关收集、调取电子数据的这一新规没出台之前,公检法人员以及权力机构,已经在无限制的扩张他们的权力范围,甚至触及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

黄琦:“当他们的权力发挥到极致的时候,就是他们完蛋的时候,你看一看以前的周永康,那个时候飞扬跋扈的时候,最终家族满门遭处罚这样一个下场。所以我们希望那些官员他们要清楚这一点,民间的舆论实际上是限制他们的行为,让他们更加理性、清醒。”

黄琦表示,当他们把民间反对的声音、异议声音、提意见的声音,彻底压制的时候,就是专制走向疯狂,最终走向灭亡的时候。

采访编辑/李韵 后制/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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