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维乐提案通过 公寓估价3万2可获J-51减税

【新唐人2016年06月28日讯】为了减少房屋业主的生活成本,纽约州2016年度,通过了参议员艾维乐提案S.8095,将为公寓业主减税,来看报导。

J-51,是纽约市物业业主的房地产福利减税计划,用意是以税收优惠,激励业主改进现有的建筑物,消除不健康和不卫生的居住条件。不过,共有公寓和合作公寓目前申请这个税收减免的要求是,房屋评估价(accessible value)在3万。但是,如果整修,房屋就会提升估价,估价超过3万,业主就会失去税收减免的资格。

Bay Terrace合作公寓主席 Warren Schreiber:“如果我们没有这个税收减免计划的话,我们的公寓就会丧失整修的可能。如果我们在没有这个减税方案的情况下整修,那就不得不提高公寓的管理费用,这样一来房屋就变成不可负担的了。”

如果业主没有税收减免优惠,公寓维修的费用,最后都会转嫁到住户的管理费上,让可负担住房,变成不可负担住房。

纽约州参议员 Tony Avella:“对于中产阶层、社工和耆老来说,可负担住房很重要,他们将无法居住下去,因为管理费用涨得很高,他们负担不起。”

S.8095提案要求,把J-51减税的房屋评估价(accessible value)上限,从现在的3万,提高到3万2千元。

纽约州众议员 Edward Braunstein:“我们把这个数字和消费者价格指数挂勾,如果公寓的估价上涨,那么J-51的税收减免也响应提高,这样公寓业主压力会小一些。”

Glen Oaks Village合作公寓主席 Bob Friedrich:“举例来说,我们花了七百万来安装新能源窗户,按照税收减免的优惠,我们的免税额可达三百万,这是一大笔钱,而我们就可用这笔钱来做安装工程。”

从1992年起,共有公寓和合作公寓的评估价低于4万美元的,都有资格获得J-51减税,但是在2013年,纽约市长白思豪,把这个评估价降低至3万元,导致很多公寓业主失去获得税收减免的资格。

纽约州参议员 Tony Avella:“市长一直在说可负担住房的事,而这些税收减免受惠的就是可负担住房,在创建更多可负担住房前,应该保持住现有的,这就凸显出J-51税收减免政策的重要性了。”

新唐人电视陈晓天、唐诚纽约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