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快播案引爆舆论 庭上激辩庭外热议

【新唐人2016年01月12日讯】2016年伊始,一场北京法院的庭审在线直播,引来了众多大陆网友的围观。庭审主角是曾拥有超过3亿用户的视频播放软体“快播”。庭上,公诉人与快播激辩;庭外,媒体和民众热议。而公众讨论的关键词中包括:色情、技术无罪、技术发展与管制等。

1月7号和8号,快播公司及快播CEO王欣等4名负责人,被控传播淫秽物品谋利罪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审理。法院官微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

被告一致否认控罪。庭审过程中,辩方频频发表“手机天天简讯诈骗,咋不要求中国移动转型?”等“技术无罪论”。

当控方质问既然无法控制淫秽视频,公司为什么不转型时,王欣说,“做技术并不可耻。”快播只是一个播放平台,并不提供淫秽内容,而且公司用了很多方法监管淫秽视频。

据新浪视频数据,庭审视频累计点击率近百万。

在普通网民看来,辩方准备充足、大打“技术牌”,而公诉方“不懂技术”,反驳无力。大批网友在线留言声援快播。

旅美互联网人士、新媒体人北风:“我想快播本身因为软件的事情而受到刑事检控,对于很多互联网从业者来讲他们觉得会对他们自己是一个威胁。 另外快播本身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也会比较关心这个软件开发商或者说是运营商会受到怎样的对待。”

如果按快播所说的“技术无罪论”,那么快播被起诉的真正原因,又会是什么呢?

北风: “它被起诉,从官方的起诉书来看就是它被检举了。在中国当下官商勾结的大背景下,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一方面切合了当局所谓的扫黄的需要,另一方面它的竞争对手可以借助官方之手来击倒快播,这种可能性都有。”

快播是一款发布于2007年的视频播放软体,采用流媒体技术,只需5至10秒的缓存时间,即可播放原本需要全片下载才能播放的影片。2011年快播成为中国市场占有量第一的播放器。

香港《端传媒》说:抄袭、盗版、色情、侵犯隐私、流氓软体、竞价排名,是绝大多数中国互联网企业难以绕开的原罪。当快播因“原罪”被送上法庭时,它掀开了更深层的矛盾,也就是在互联网发展大势下,新技术发展与管制和司法的关系。

香港《苹果日报》刊文称,当局只允许能为当权者所用的新技术,不允许不受当权者掌控的新技术流传于世。

而“自由微博”上一位网友点评:赵家人向来对新技术反应滞后,当他们发现点播技术难以管控时,快播已发展了3亿用户,造成税收流失,宣传阵地失守,于是以涉黄之名搞垮了快播。准确地说,封杀了点播技术。

面对舆论反弹,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10号表示,坚决支持对快播涉黄案进行查处。

稍早前,两大党媒亦就案件刊文评论,但似乎观点“打架”。新华社称,“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人民日报》则直斥,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

北风:“我并不认为这两篇文章有太大的不同。新华社文章里头已经设定他们这种行为是一种‘诡辩’。只是做一种姿态说要保障他们‘诡辩的权利’,但一样是未审先判,也就是说已经先行定性,然后再展开论述。”

快播案将择日宣判。公诉人建议判处王欣有期徒刑10年以上或无期。

而关注此案的互联网从业者们,或许心里都捏着一把汗。

采访/易如 编辑/王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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