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朱镕基心腹朱小华重出江湖 曾引爆朱江激斗

【新唐人2015年06月16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被视为朱镕基心腹的光大集团的第三任董事长朱小华当年那桩蹊跷的受贿案曾经震惊中国金融界。这个案子因涉及到朱镕基江泽民之间复杂的政治斗争,其案情、背景、司法过程、涉案人情况等,都被视为是中共党内的机密,被中共当局包裹得铁桶一般。日前,有海外中文媒体报导称,数年前已出狱的朱小华重出江湖,并在金融、投资等领域获得成功,风头甚至可能盖过他当年身为金融高官时的光景。

朱小华多年前已出狱 重出江湖经商成功

6月15日,海外博闻社爆料称,光大集团前董事长朱小华,几年前走出秦城监狱后回到上海,化名重新生活。后重出江湖,独立注册成立公司经商,在金融投资和贸易等领域获得成功。

报导指家庭出身很普通的朱小华因其中金融领域的才干受到时任上海市长朱镕基器重而步入中共政坛。1996年7月,朱小华被任命为中共 国务院直属的光大集团董事长,随即被卷入光大集团内斗,后又被中共高层权斗所利用,成为朱镕基与江泽民权斗的牺牲品。

朱小华成为朱镕基心腹的内幕

据公开的资讯,平民家庭出身的朱小华曾到东北下乡。朱小华于1979年回城后,先在上海的中国人民银行站柜台。接着,进入上海财经学院(现为财经大学)夜校学习金融专业。并依靠自学成为金融届的专业人才。

朱镕基在上海任市长的时候,对时任上海中国银行副行长的朱小华很是赏识。据称,有一次,朱镕基找一些金融界人员讨论如何清理三角债等问题,朱镕基的想法是让人民银行加强信贷。朱小华当场顶撞老朱,认为这样一来将是恶性循环,结果讨论不欢而散。事后,老朱细想之下,觉得小朱的看法有道理。而且感到这位年轻人能够不畏权威,有独立见解,是个可用之材。

1993年7月,年仅44岁的朱小华被朱镕基任命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进入副部级的高干行列,成为朱镕基的金融班底之一。1996年11月,朱小华被朱镕基派往香港任国务院的直属企业光大集团的董事长。

朱小华在入主光大后,通过一系列的资金重组,使得该集团旗下的三间上市公司(光大国际、光大明辉、光大科技)的股价以数倍的升幅飙升,成为港股中最闪耀的股份,在全港掀起了一场红筹股追逐战,朱小华也成为令香港股市震撼的名字,被社会上称为“金手指”。

“金手指”意外成为政治斗争牺牲品

据指,因为朱镕基反腐得罪了不少权贵,当时风光无限的朱小华也遭到一些人的嫉恨。因此,有人私下整理了朱小华的一大罪状,诬指朱小华贷巨额款项8亿元人民币给港商刘希泳,从中获取巨额回报。举报说,刘希泳没有偿还这笔款项,因此,朱小华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但事实是刘希泳所贷7.5亿款项最早到1999年年底才到期。

该材料据说绕过中纪委和朱熔基,经由曾庆红直接把材料送给了江泽民。江泽民看完举报材料后正中下怀,立即作了批示:这八个亿到底是不是国有资产?如果是,我认为此人应该抓起来。并在批示后面注明:请通知熔基同志。朱熔基看了江的批示,半晌说不出话。最后只得说,他是不是真有问题要搞清楚,我没意见。

1999年7月23日港商刘希泳因涉嫌与朱小华合谋诈骗被中纪委双规,2000年1月23日被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捕。但是,这期间查不出告密信所指的合谋诈骗的任何罪证。最后,检方以刘希泳涉嫌向原中国交通部副部长郑光迪行贿对刘希泳案起诉,并于2001年11月2日在北京开庭审理。

与此同时,朱晓华也于1999年7月被抓。但当时中纪委专案组从刘希泳身上无法找到同朱小华合谋诈骗的罪证,因为江泽民有批示又不能轻易放人,于是此案拖了三年没有定论。

远华走私案主角赖昌星曾经透露说:当年朱镕基和李鹏都抓住远华案不放,而江泽民早就想把远华案了结。是江朱李之间的权斗导致朱镕基的爱将朱小华被“双规”。

在朱小华被逮捕、关押的三年多时间里,外界对朱小华的情况一无所知,中共官方也没有一个字的报导。朱小华案前后曾经四次传出要开庭审理,但是,都由于不明的原因被迫延期。

2000年12月9日朱小华的妻子任佩珍因承受不了丈夫被陷害的压力,在美国芝加哥跳楼自杀身亡。

2002年8月15日,中纪委通报了朱小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消息。2002年8月20日朱小华一案开庭审理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中指控了朱小华的两项“罪行”:其一、朱小华于1997年6月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香港华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总经理杨国勋给予的华利股票36万股,折合港币108万元。其二、朱小华于1998年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其妻任佩珍收受新某集团公司董事长丘汉辉给予的港币300万元。

蹊跷的是,所谓朱小华受贿的36万股的罪行,始终只有当事人朱小华的口供和杨国勋的证词,却没有发现股票转名的实据,也就是说那些股票其实从来没有转到朱小华的名下;至于新世纪丘汉辉给予的300万元港币,是朱小华的妻子任佩珍背着朱向丘某借的,曾写下借据在丘某处。任自杀时留下的遗书说此事对不起朱小华。

2002年10月10日,朱小华因为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一直关注朱小华一案的作家盛雪表示,朱小华的妻子自杀后,专案组没有将死讯告知朱小华,反而暗示朱小华,他的妻子可能也要入狱,致使朱小华把全部罪名揽到自己身上。知道妻子的死讯后,法庭上朱小华又当庭反供不忍罪。朱小华被判时,只有两份口供,没有人证物证就被定罪。而当年指证朱小华的两项罪名的那两名证人在录了口供之后即被释放,后更潜逃失踪。

盛雪更透露,当年江泽民要求对朱小华的案子“快审严判”,但朱镕基在确定了朱小华案有隐情的情况下,决定也对江泽民儿子江绵恒进行调查。所以朱小华最后被判15年,是朱镕基与江泽民激烈较量后双方妥协的产物。

2006年7月,朱小华获准保外就医,走出了秦城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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