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官贪腐调查 家族腐败 带病提拔成风

【新唐人2013年9月28日讯】(新唐人记者张天宇综合报导)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被判无期后,引发了民众对于中共高层腐败的关注。据中共内部近35年来的官员贪腐记录显示,中共高层官员涉贪现象持续增加、涉贪金额节节攀高、贪腐持续时间长、家族式腐败、带“病”提拔等是这些贪腐案件的共同特性。

尽管中共当局声称打击腐败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据公开资料统计,35年来,有大约150名省部级以上的贪腐官员遭到查处,平均每年只有4人,与民间通过举报和媒体曝光出来的贪腐官员数量相差甚远。

就连中共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也被迫承认:“在某种意义上,通过高官贪腐案件能够得出这样一个难以承认却不得不接受的结论:尽管反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

涉贪金额飙升

据2010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研究发现,高官贪腐涉案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从几十万、几百万发展到平均每例超过千万,甚至上亿。涉案面也发展到由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润丰厚、竞争激烈的经济领域向各个层面延伸,而且已经触及司法、组织人事领域。

家族贪腐泛滥

调查还发现,在罗马的省部级高官案中,大部分中共高官的家庭成员都不同程度的分享了贪腐盛宴。这些官员的家庭成员利用亲属关系,或成为收取贿赂的中间人,或直接受贿,或在高官的关照下进入官场,一路高升,仕途坦荡,甚至有很多人一度逃脱法律的制裁。

窝案连连

2011年,《财经》杂志曾经对1987年以来落马的120名省部级官员贪腐行为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得出了60%以上的案件是“由他案引出”的结论。

其中那较为典型的例子当属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在任期间大肆买官卖官,疯狂敛财2385万余元,所涉及的官员达到260多人,绥化市50%以上的处级官员都有牵连。但最终,当局以不影响绥化行政体制为由,没有追究大部分官员的责任。

带“病”提拔普遍

2012年12月,香港教育学院社科学系博士生刘九龙在研究了43个省部级落马官员案例后,上交了一份“带病提拔”现象的论文,并指出:“这些落马官员发生初次腐败行为的平均年龄为47.48岁,带病提拔的省部级官员,其平均经济腐败时间在10年左右,绝大多数是5年到15年之间。”

而之前中央党校的研究也印证了类似的结论,在103个省部级官员落马案例中,约有63%的官员,在作案之后仍然获得提拔,约有48%的官员,在担任副省部级职务之前就开始了犯罪。

百姓不禁哀叹:中共反腐,越反越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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