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会告发3大粮商诈欺

【新唐人2013年09月26日讯】近2年包装米因品质规格不符标示的情形中,泉顺(山水米)18件、联米(中兴米)14件、亿东(三好米)6件,包装米频出包。消基会今天赴台北地方法院告发3大粮商诈欺。消基会名誉董事长谢天仁表示,民生诈欺案件一爆再爆,行政机关过度保守,让投机取巧业者有机可趁,消费者受害。

据中央社报导,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表示,根据农粮署统计,近2年包装米因品质规格不符标示的情形中,泉顺(山水米)18件、联米(中兴米)14件、亿东(三好米)6件。

其中,山水米8月爆发以进口越南米冒充台湾米销售的事件,3大粮商的违规行为已属累犯且不思改进。

谢天仁时表示,民生诈欺案件一爆再爆,政府只罚新台币18万或20万元,消费者很火大,政府拿不出积极办法,这次山水米事件,农粮署还是认为标示不实。

谢天仁认为,粮商有选米桶,已分好米的大小及填装桶,应可控制份量,怎会没有诈欺呢?希望地检署好好调查。

消基会指出,粮商已非标示不实,或品质规格不符而是“蓄意诈欺”。

消基会进一步指出,农粮署仅依“粮食管理法”标示不实情节,开罚粮商20万元,但业者为自身故意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与其收入不成比例,应回归普通法,即依“食品卫生管理法”进行开罚。

消基会认为,如依食品卫生管理法处分,业者有搀伪或假冒行为,即有面对刑事究责的问题。

谢天仁指出,消费者也认为包括包装米及胖达人事件,罚款少,无法遏止业者。因此,消基会要站出来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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