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以签航空协定 为直航铺路

【新唐人2012年1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台北2日电)外交部今天宣布,台湾与以色列已正式签署“台、以航空运输协定”,不仅嘉惠两国航空业者,为未来直航预作准备,对促进台以经贸及投资关系也有助益。

外交部晚间表示,台以双方今天在台湾驻以色列代表处正式签署“台、以航空运输协定”,由驻以色列代表张良任与以色列驻华办事处代表何玺梦(Simona Halperin)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

外交部表示,据统计,民国99年台以互访旅客人数高达7000人次,除商务旅客外,以色列也是台湾人旅游朝圣热门地点;去年6月,台以互免签证协议生效后,人民交流互访的便利性也大为提升。

外交部表示,为因应未来旅客渐增及双边密切经贸关系,双方经多次磋商达成共识,签署航空运输协定,为日后双方航空业者直航预作准备。

外交部表示,协定签署后,两国航空公司飞机可享有飞越对方领空的权利;另在附约规定下,有装载及卸下国际旅客、货物及邮件而停留、以及设立航空公司营运的权利。此外,协定也对关税、公平竞争、容量班次费率及商务机会作出规定。

外交部表示,自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以来,外商投资台湾意愿升高,科技大国以色列继98年“台以租税协定”签署生效后,又与台湾签署“台以互免签证协议”,简化两国人民、金融互动程序,航空运输协定将更加速双方人员及货物互通,并鼓励以色列业者将台湾视为进军中国大陆及东亚市场的跳板。

外交部表示,台以双方陆续签署上述3项协定,显见两国实质关系日益密切成熟。

外交部资料指出,去年1月到8月,台以双边贸易总额高达新台币281亿元,较前年同期成长17%以上;双方直航开启后,可节省旅客往来时间,精密电子及农渔业等高附加价值的产品将可快速运到对方国,可深化两国经贸、科技合作,共创双赢局面。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