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被告陳世峰放棄上訴 服刑20年後將被遣返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06日訊】東京地方法院週五正式發布了留日女大學生江歌被殺案的兇手陳世峰放棄上訴的消息,這個海內外華人高度關注的慘案就此結束。作為殺人兇手,陳世峰將在日本服滿20年刑期後被遣返回國。江歌的母親對這個結局仍然難以接受,但日本檢方按慣例不會重新提起上訴。

2016年11月3日凌晨,來自山東青島的24歲留日女學生江歌在日本東京為保護女室友劉鑫,遭劉的前男友陳世峰洩憤捅死。「江歌案」2017年12月11日開始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進行庭審,這次庭審共進行了6天,在12月18日的庭審中,檢察官建議法庭判處被告陳世峰20年有期徒刑。

12月20日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裁定陳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成,判監20年。

法官公布了江歌案的5大判決依據:1,刀是陳世峰的,不是劉鑫給江歌的;2,陳世峰當晚洗衣服之說不合理,是有計劃去謀殺;3,陳有強烈的殺意;4,陳當時沒有救助江歌,顯示不可能是誤殺;5,陳沒有悔意。

12月22日陳世峰曾提出上訴,但29日又主動撤訴。1月4日本案的上訴期限到期,東京地方法院1月5號正式公布了陳世峰撤訴消息。江歌被殺案就此塵埃落定。

江歌的母親痛失了唯一的愛女,對兇手陳世峰無法原諒。在此案的調查審訊期間,江歌母親從發起聯署行動,要求東京法院判兇手死刑,並獲400多萬人聯署。

根據日本的法律規定,陳世峰將入獄服刑20年,期滿後將被遣返回中國。而江母作為受害者的遺屬,即使對審判結果不滿也無權再在日本提起上訴,有權上訴的檢方在法院做出判監20年的裁決後,一般不會再提起上訴。

至於江歌的母親能否在中國對陳世峰發起民事訴訟爭取賠償金的問題,有陸媒採訪法律界人士得知,由於陳世峰是成年人,他的父母在中國財產將不在賠償的範圍之內。而陳世峰服刑結束遣返回國後,日本法院的民事賠償判決,一般在中國將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

(記者阿竺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古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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