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法輪功學員死亡案 賠償Vs補償

【新唐人2017年08月10日訊】湖南郴州法輪功學員許郴生,2012年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抓捕後,當天就離奇死亡。經過四年多的維權,她的家屬獲得國家賠償。我們採訪到了家屬和知情人,進一步揭開所謂「國家賠償」的細節,和維權背後的艱辛。

湖南法輪功學員許郴生,2012年被警察抓捕,12小時之後離奇死亡,家屬艱難維權四年,終於在2016年底獲得約31.9萬元國家賠償。

許郴生的兒子楊許俊8月9號向《新唐人》證實,家屬已經領取到全額賠償金,但這筆款項的名義卻不是「賠償款」。

許郴生兒子楊許俊:「它這個賠償款的項目是『人道補償』,它不是說『賠償』。就是那個調解書上面寫的是『補償款』不是『賠償款』。意思就是說出於人道主義補償我的錢,而不是他們有責任,賠償我的錢。」

一直幫助許郴生案維權的知情人王福花也表示,如果按照正常賠償,應該不是這樣的金額。

知情人王福花:「那麼健康的一個人,為什麼突然之間好像是猝死了。我們一直跟他們說不服,肯定要賠償,當時律師一算,要賠償110多萬。」

楊許俊:「最終賠償金是北湖區人民法院雙方不見面調解,它是作為一個中間人。據他們說的話是爭取到最高的限額,如果你不服從這個限額的話,就是開庭審判。而且那個副院長跟我說的是,很可能就是判他們沒有責任,等於說是處於在半脅迫狀態下吧。」

同時,這筆賠償還附帶兩個條件。

王福花:「就是要求他有兩條。第一條就是他母親遺體火化他自己處理,五天之內一定要把遺體火化。還有一條就是他不准再向任何一個更高級的公檢法那種,還有其他地方,去申訴這個事情。」

儘管案件告一段落,但47歲的許郴生死因至今不明。2012年5月16號上午,她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北湖區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警察抓捕。

楊許俊:「按照整個監控的話。從早上10點多鐘,到晚上11點這個拘留過程中,我母親是一直雙手反銬在椅子上面,沒有進食,沒有喝水,沒有上廁所。然後還有她的警務人員進行威脅,說是要送她『上西天』。然後11點多鐘,她的監控錄像還是我媽媽一個人自己從派出所門口走出來上警車,沒有人攙扶。」

但11點15分,被送到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的許郴生,卻被診斷心跳、呼吸停止,宣告已經死亡。命案發生兩天後公安局才通知家人死訊,聲稱是「突發疾病致死」。家屬開始了艱難的維權。

楊許俊:「開始發生的時候我們是找公安局,然後就由政法委牽頭,檢察院作陪,然後公安局的跟我們這邊開協調會議。這個協調會議一共開了11次,將近兩年。我們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反瀆職侵權檢察廳寄了一份上告文件,完全是沒有回應的。在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也寄了一份同樣的文件,也是沒有一點回應的。然後在『紅網』上發布了消息,是上去就刪了。然後我們曝媒體的話,郴州市和湖南省的媒體沒有一個敢接的。」

許郴生案在官方途徑困難重重,但得到民間極大聲援。

王福花:「當時其實郴州市的民眾基本上是一邊倒的同情這個死者。她那個照片一貼出來,很多人看了,很多人都是出主意,你們去媒體去曝,你們到人大去見哪個人。然後很多人發到微博,QQ上,很多人討論這個事情。」

儘管許郴生案是中共迫害法輪功18年來,罕見的國家賠償案例,但參與維權的人士和評論人士都認為,責任人並沒有被追究,案件還沒有達到司法公正。

採訪/常春 編輯/尚燕 後製/李沛靈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