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人權代表 控江澤民三宗罪

【新唐人2015年08月28日訊】法輪功人權代表、良知基金會會長陳師眾博士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使用了前所未見的低劣手段,犯下了令人難以想像與饒恕的罪行。近日他在本臺和大紀元時報聯合舉辦的訴江研討會上提出了許多人還不熟知的三宗罪行:破壞人類良知罪、破壞神傳文化罪和反神罪。

很多人不理解法輪功學員為甚麼不能先對官方的要求表面妥協,回家後繼續煉功?陳師眾博士認為,做人必須守住底線,絕不能為求生存而善惡好壞不分,泯滅良知。良知是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剝奪的東西。

法輪功人權代表陳師眾博士:「起訴江澤民第一個罪就是迫害良知罪,因為良知定義了人性,一個人的良知權也是最根本的人權。江澤民犯下的那些種種手段,包括器官活摘都是他迫害良知的手段。」

他說,江澤民的第二宗罪是破壞神傳文化罪。所有漢學家都同意中國文化的基礎是天人合一,而修煉就是天人合一的途徑。

法輪功人權代表陳師眾博士:「中國歷代的世子們都知道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不管做甚麼事,修身是基礎,所以中國的文化就是一個修煉文化。」

中共上臺六十年來,中國的修煉文化、傳統文化不斷的被破壞。而李洪志先生自1992年開傳法輪大法,是一個重大的轉折點。

法輪功人權代表陳師眾博士:「李洪志先生告訴法輪功學員,告訴社會,人要返本歸真,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的。這一舉動,使中國社會接續上了被中共中斷了幾十年的修煉文化。」

無數的法輪功學員不但因修煉而身心受益,他們也要求自己先他後我,成為社會上的一股清流。但江澤民反對所有的信仰與神明,他還以利益要挾迫使世人在這場迫害發生時不出聲制止。

法輪功人權代表陳師眾博士:「當江澤民用經濟利益收買了包括自由世界領袖在內的國際社會,對這場反神勢力對信神的人權迫害的時候,就把全世界都捲入了這場反神對信神迫害的意識形態的衝突了。」

這就是江澤民的第三宗罪:反神罪。

其實當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時,也在給全人類一個自審自省的機會,為甚麼人類允許這樣的迫害能夠發生並持續了十多年?該如何避免這樣的悲劇再發生。這場審判將給人類留下永久的教訓。

新唐人記者于艷、薛文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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