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玉喜:隱藏在「審批掮客」背後是哪些官員?

近日,廣西發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被南寧市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2003年至2013年期間,廖小波在任自治區交通廳副廳長、發改委副主任等職務期間,憑藉在國家部委人脈超廣的巨大「能量」,瘋狂地充當「審批掮客」,受賄3221.5萬元人民幣、40.55萬港元和34萬美元(2015年4月7日新華網)。

一條高速公路項目獲得「准生證」要經過多少環節,要蓋幾十個公章。2007年,廣西交通廳與馬來西亞MTD公司簽訂陽朔至鹿寨高速公路合作框架協議。因審批手續繁多,馬來西亞子公司廣西陽鹿高速公路公司請求廖小波幫助跑審批、征地拆遷等事宜。給廖小波送款物483萬元人民幣、31萬美元、名表一塊,公司總經理黃吉港送給廖小波款物計1040萬元。陽朔鹿寨高速公路項目批文僅用一年時間,比同類項目快兩三年。廣西一路橋工程公司,因資質升級送廖小波50萬元,這家公司順利升為一級。由此,一些老闆對廖小波佩服得五體投地,廖小波也逐漸迷失了自己。

在這樣的背景下,很多企業老闆以金錢開路,找廖小波幫助疏通關係。顯然,每一審批權力都是一道關卡;每一審批權力都需要關係需要金錢打通關節。廖小波正是利用項目審批層級高、程序複雜、不透明空子,幫助企業老闆疏通關係大肆受賄。成為名副其實的官場「審批掮客」!「審批掮客」的存在也直接暴露了相關部門官員,把審批權演變為兌換金錢的工具的腐敗行為。

廖小波何以能成為「審批掮客」?廖小波長期任職的省交通廳和發改委,都是項目和資金密集的部門。在項目審批過程中,一些項目不確定因素多,可安排,也可不安排;可審批,也可不審批。這都給了掌握審批許可權官員較大的審批尋租空間。顯然,廖小波依仗自己資歷深、人脈廣、關係硬、本事大。別人拿不到的項目他能拿到;別人爭取不到的資金他能爭取到;別人辦不成的事情他能辦成。於是,在項目審批領域大肆開展權力尋租;項目審批成就了廖小波「審批掮客」的交易;「審批掮客」也串聯起一批腐敗官員的利益鏈條!

項目審批哪一項也涉及幾百萬、幾千萬、幾億甚至上百億元。就因為背後牽扯巨額利益,也使多少項目的審批被扭曲或增加不確定因素。對此,廖小波認為自己給企業和個人辦事,辦大事,辦好事,為此付出大量工作辛勞。他們得到巨額利益,他們送給自己禮品、禮金、感謝費是完全應該的。自己不是白拿錢;於是「審批掮客」這位就心安理得毫無顧忌地大肆收受賄賂。於是廖小波大肆利用這一資源,瘋狂地用各種渠道將手中的審批權力「變現」。

審批尋租具有非常大隱蔽性:在這類受賄案中,企業獲益、官員獲益,似乎缺少直接受害者,因此很難被檢舉而東窗事發。一些官員權力觀極度扭曲,從追求名譽、地位、政績轉而追求金錢和物質享受,最終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做大肆撈取錢財的工具。腐敗官員一旦把權力用來兌換金錢,有可能因大肆斂財而變得無限瘋狂!

「審批掮客」廖小波背後牽扯哪些部門哪些官員呢?這其中自然涉及交通運輸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國家發改委等掌握審批權部委。顯然,相關部委官員、相關部委掌握審批權力的司局級官員。他們通過「審批掮客」廖小波間接關係實現大肆斂財;或許他們認為與項目報批部門單位無直接金錢接觸。然而,掩耳盜鈴把戲只能欺騙自己!「審批掮客」廖小波已落馬;背後牽扯官員豈能不浮出水面?

項目審批權力成就了「審批掮客」廖小波;廖小波在利益面前徹底迷失了自己!於是廖小波貪慾達到瘋狂地步,無論企業老闆送的美元、人民幣,還是銀行卡、購物卡、高爾夫卡、名表等無論大小,廖小波均來者不拒。廖小波曾多次一次性收受現金超過百萬元。廖小波買下8套住宅,部分賄款存進銀行,更多受賄款則堆在家中。顯然,廖小波受賄款多得不敢存進銀行。最終辦案人員從他家裡搜出的受賄現金達數百萬元,牆角裝滿現金拉杆箱落滿灰塵。「審批掮客」的業餘收入竟讓廖小波實現了一夜暴富的神話?

廖小波瘋狂受賄的背後是「權力市場化」思維,「拿錢好辦事,沒錢等著辦」。好的是「審批掮客」廖小波是一名官員,如果廖小波是普通百姓,這「審批掮客」收取的費用是否為「中介費」?那時,人們真不知如何追究這位「審批掮客」的罪行?「審批掮客」或許也是官場腐敗的助推器!當今官場「審批掮客」未必僅是廖小波;「審批掮客」是否已形成一個新興職業?當「審批掮客」成為一種職業時,是不是官場的悲哀?這是否意味權力兌換金錢被發揮到極致?人們需要追問的是「審批掮客」背後究竟牽扯哪些部門哪些官員的審批權力?他們還能潛伏下去嗎?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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