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子子:王岐山證實「依法治國」法比黨大

以「依法治國」為主題中共四中全會以後,國內外各界都在關注決議「依法治國」是不是一個新的彌天大謊,各界都提出了「黨大還是法大」的共同疑問。針對這個現實的疑問,習近平當局必須有一個明確的交代。否則,他的執政合法性就會被質疑和挑戰、他的領導體系就會被其對立派綁架,它們就會繼續按照「以黨治國」的一貫模式壟斷了這個解釋權、利用它們的文字獄囚禁習近平當局的解釋權,繼而推翻習近平的當局地位、奪取其權力、置其于死地,這是習近平當局必須擺脫的危局。

對此,王岐山以「黨」的名義有了明確的回應。11月3日,中國大陸的人民網發表王岐山的一篇題為:《堅持黨的領導 依規管黨治黨 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根本保證》的文章,王岐山在該文中的一段文字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它賦予了黨治國理政的責任和使命。黨章作為黨內根本大法、管黨治黨的總章程,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黨員必須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它以執政黨的綱領保證憲法和法律的實施。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執政是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黨要把自己的路線、方針、政策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成為全國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規範,實現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有機統一。」

王岐山的這個回答,起碼是在文字的表面非常明確的肯定「法比黨大」,「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黨員必須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黨的綱領保證憲法和法律的實施」,不允許「黨的綱領」破壞憲法和法律實施。這個說法如果真的實施,那就等於是把「黨」關進了制度的籠子里,兌現了習近平「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里」的講話。

王岐山這個話是不是假的?這又是個疑問。因為,在中共體制下,王岐山的講話其實是個很大的突破,人們刻骨銘心的記得毛澤東、江澤民也說過很迷惑人的話,被中共邪黨欺騙愚弄的人們當然會有戒心。但是,筆者認為他這個回答確實是一個很值得期待的中國變革預期,符合憲法的相關規定,也符合習近平當局在真實處境中的必然選擇,這個話應該不僅僅是王岐山的個人觀點,而是習近平當局早就準備好的決策。

把法上之黨置於法下,這對江澤民犯罪集團來說是滅頂之災,江澤民腐敗治國乾的那些壞事,都是以講政治的名義、以黨壓法才能幹成的,習近平當局現在依法治黨了,江澤民當然害怕。這等於是習近平當局把國家的權力公器交還給了大眾,任何一個公民都有權利利用法律這個公器依法控告江澤民曾經犯下的罪行,不用上訪了、誰都不是「包青天」,準確適用法律的才是「包青天」,而習近平當局卻跳出了直接與其爭鬥的圈子,置江澤民集團四面楚歌之地。

這個做法已經有另外一條消息證實習近平當局就想這麼干,新華網同日的消息說「記者日前專訪了十八屆中央紀委常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邱學強,深入了解檢察機關反貪工作新動向和新部署。」邱學強在回答記者問中證實,習近平當局已經批准最高檢察院成立新的反貪總局。這明擺著就是把反腐敗置於更高的合法性,徹底擺脫紀委越權嫌疑的局面,直接減輕了、或者是完全擺脫了王岐山被案件纏身的局面,讓不服者找法說去,不要再找王岐山說了,說人情沒用了,誰告你,你就和誰說去,讓法律給你公平。

法比黨大,意味著習近平要帶頭守法,一切國家公務人員都必須在法律賦予的許可權內履行職務,禁止以權壓法。應該說,習近平當局在「依法治國」方面這個話都說到位了,接下來就看他們能不能做到位。能做到就是真的,做不到就是假的。這個是決定他們命運的大事,我想,他們應該是不能隨便亂講的。如果是真的,這等於說習近平當局心裏這個黨是不同於名義上的「黨」,是完全不同於江澤民的黨。換一句話講:這是在一個「黨」的名義下的兩黨鬥爭,一方是以黨壓法的江澤民集團,另一方是依法治黨的習近平當局。

明眼人可能都看清楚了,黨大還是法大?習近平當局要走的這個路還很長,依法治國還需要許多必要的硬體設備。

例如:依法治國就要以憲法為根基,這個最基礎的設施就是憲法法院。一個事實清楚的案子是否判決公平,這是一個適用法律是否公正的問題,誰來判決適用法律條款是否公平,凡是上述案件的被告,在很大程度上是對法官判決依據法律條款的質疑和程序中的爭議。也就是有爭議的法律條款和法律程序中適用法律的解釋是否合法,這是過去沒有的權威裁判,也是造成有法不依的關鍵,是因為法上無天,法下無地,完全是權力隨意之下的文字獄,憲法管不了法律,有等於沒有憲法。

誰有權力建立憲法法院?起碼是要有全國人大的決議,它的起草和準備都需要很專業的人來做。在中共體制中有這個人才嗎?我說太難找。有了憲法法院,還要培訓專業的法官和專業的律師,這都是要走的路。

習近平當局的依法治國還有一個最大的挑戰,就是法輪功問題怎麼辦?要依法治國就必須首先解決冤民問題,你這個依法治國不能建立在冤民的頭上吧?以黨治國在江澤民時代升級到腐敗治國、邪惡治國的程度,其禍國殃民的程度達到了極致,可以說是:冤情遮天,冤民遍地!所有的法庭都製造冤案,所有的監禁場所都有冤民,民不聊生!其中的最大受害群體就是法輪功學員,這是江澤民利用黨的名義製造的無神論與有神論衝突。真正要依法治國了,法庭上與案件有關的「黨員」執法者就都得迴避,而現在的法院工作人員幾乎絕對是黨員的天下、也就是「黨法院」。這個「黨法院」怎麼依法迴避。中共體制不解體,這一切都無法解決。這個問題不能解決,江澤民欠下的血債就無法公正裁決,習近平當局能包庇和代償它的罪惡嗎?

法比黨大,這是中國的必然出路,也是習近平當局無法迴避的現實,也不允許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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