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入臺中共官 遭法輪功控告人權惡棍

【新唐人2014年07月22日訊】從2008年開放兩岸交流以來,已經有多位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中共官員來臺,台灣法輪大法學會,至今也以「殘害人群治罪條例」控告了其中10人,多位法律學者、立委呼籲高檢署,能採取相關法律行動。

中共江西省委書記強衛,遭台灣法輪大法學會以「殘害人群治罪條例」控告,成為2009年以來,法輪功控告的第十個中共官員。

前北大教授袁紅冰:「強衛是在整個共產黨的中上級的官員中,是一個欠下法輪功精神修煉者血債最多的一個(省委書記)。」

立法委員尤美女:「我們所有的各個縣市的市長,也應該不邀請他,不接待,不歡迎。」

兩公約生效後在臺第一位遭刑事控告的中共高官,就是2009年前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2010年前廣東省省長黃華華曾親手接到訴狀,2010年9月更一星期提告三名中共官員(趙正永、王作安、楊松),陸續還有前北京副市長吉林,前遼寧省省長陳政高,前安徽省省長王三運,前北京市長郭金龍,以及江西省委書記強衛。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我也希望我們的檢察部門,檢察官,他能夠發揮獨立偵訴犯罪,這樣子的勇氣跟決心,針對這種殘害人群,屬於國際管轄權的案件,能夠勇敢的發揮管轄的職責,這樣子我國,所謂將兩公約內國法化,要促進人權的保障才有實質的意義。」

立委、法律學者支持法輪功對人權惡棍提告,並希望台灣檢察體系,能依據普遍管轄的國際法原則,追訴曾對法輪功犯下殘酷迫害罪行的中共官員。

新唐人亞太電視胡宗翰、張芝瑄台灣臺北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